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负责处理各类道路交通违章,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3.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事故现场勘查及调处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机动车驾驶员的审验工作。
4.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和公路上的综合执法;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对全县的“五小”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大队机关股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法制股、指挥中心、事故预防中队、车管股、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下设机构11个,漳江中队、浔阳中队、郑家驿中队、漆河中队、陬市中队、龙潭中队、三阳中队、茶庵铺中队、盘塘中队、剪市中队、治超中队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93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04.9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8.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396.99万元,主要是省厅出台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备案牌过渡期为3年,于2024年2月29日过渡期满,因此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备案牌失效并不得上路行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需要加大对非标摩托车、电动车的整治力度,所以罚没收入、摩托车及电动车的办证上户行政性收入都会增多;根据“品质桃源”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提升工程要求,需要加大对县城区秩序的管控,加大对乱停乱靠车辆的处罚力度,因此非税收入增多。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938.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6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96.99万元,主要是车管所搬迁新址,租用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场所,租赁费增多,水电费增多,车管所业务拓展,新招劳务外包人员19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938.8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660.44万元,占95.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34.77万元,占2.27 %;卫生健康支出60.25万元,占1.01 %;住房保障支出83.42万元,占1.4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37.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1438.1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488.71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01.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58万元,主要用于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奖金及社保153.52万元,民警执勤津贴118.8万元、民警加班补贴76.68万元等方面;商品服务支出2456.54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交通安全防治、规范交通执法、交通事故控制、交通秩序整治维护等方面,其中包括办案经费、车辆号牌工本费、城区拖车停车费、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费、事故检验鉴定费、标志标线标牌维护费用、卡口系统设备更换等;资本性支出1199万元,包括3处重要路口安装监控设施310万元,新购警车两台45万元,购买固定资产、警用设备24万元,新修车管所云存储设备采购90万元,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安装130万元、陬市中队、龙潭中队营房建设6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88.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5.97万元,上升27.69%,主要是车管所搬迁,业务拓展,新址办公楼场所是原面积的两倍,因此水电费增多。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4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69万元,计划新购买警车两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培训3次,人数约18人,内容为民警警衔晋升、新招民警入警培训、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6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93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36万元,项目支出4001.1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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