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来源: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4 10:00 【字体:

桃源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三)、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七)、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八)、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本中心共核定编制101人,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86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人员65人,专技人员4人,工勤人员17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决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8591.60万元,收入与2021年的6022.45万元相比,增加2547.01万元,增加42.29%,主要是因为水体治理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从而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6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9.4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5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37万元,占13.69%;项目支出7415.23万元,占86.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8591.6万元,收入与2021年相比,增加2558.88万元,增加42.42%,主要是因为水体治理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从而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0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8.92万元,增长28.1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水体治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会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01.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2万元,占0.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75万元,占1.20%;卫生健康(类)支出40.28万元,占0.48%;节能环保(类)支出6987.23万元,占83.169%;城乡社区(类)支出1204.22万元,占14.33%;住房保障(类)支出69.04万元,占0.8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41.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0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92.13万元,支出决算为9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6.82万元,支出决算为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0.2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8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7135.63万元,支出决算为687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相关支出减少。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87.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陬市自来水厂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65.57万元,支出决算为96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1人13个月基本工资。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52.08万元,支出决算为5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及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万元。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12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13、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类)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9.04万元,支出决算为6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7.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3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事项;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3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标准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减少3.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标准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400人次,主要用于平时的各项日常接待,包括所管辖的27个乡镇的所有来客,县城内所有管辖的各企业团体的接待来客,以及上级部门包括市级省级中央级领导的接待,开展的各种业务研讨会议等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8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9.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3.75万元,降低63.3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政部门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其他收入为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69万元,用于召开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表彰会、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会、污水企业PPP项目结算会,人数176人,内容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表彰、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污水企业PPP项目结算。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污水处理费项目共涉及资金691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2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14.26万元,执行数为691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支付县一、县三污及陬污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3007.09;二是支付12个建制镇及10个乡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3907.17万元。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2年污水处理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启,待第三方机构评价评定后,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度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财政预算全额事业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565934767E,单位负责人:李平。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101人,2022年单位在编在岗86人,另有退休人员11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5、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8、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31.34万元,负债总额2867.8万元,净资产总额963.54万元。

2.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8641.99万元,决算收入859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8641.99万元。上年结转22.1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8664.14万元。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864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82万元,项目支出7465.16万元。部门决算支出85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37万元,项目支出7415.23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确保县城区安全供水、供气,对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以及供水、供气管网延伸建设。

2. 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1.保证县城区的正常供水、安全供水,全年完成供水服务约1300万吨,计划新增供水户约2000户,计划新建供水主管网建设10公里、支管网20公里。

2、负责城乡燃气行业的执法和全县燃气行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及燃气项目审批;全年计划完成新增燃气入户3000户,新建城乡供气主管网30公里、入户管网200公里。

3、每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全年预计拨付污水处理费约7120万元(含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4000万及污泥无害化处置费120万元),全年完成污水处理约1872万吨。

4、全年计划完成代征污水处理费1000万元。

5、全年计划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2200吨。

(1)质量指标。污水处理水质达排放标准。

(2)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3)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4)满意度。单位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17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9.4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34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176.82万元。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1176.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9.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7393.37万元,上年结转21.8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7415.23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7415.23万元。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年初绩效目标,逐项对应描述产出指标具体完成情况。

(二)部门绩效情况

1.供水入户及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安全供水1300万吨,实际完成1342.41万吨,完成率103.26%;新增用户2000户,实际已完成2091户,完成率104.55%,已完成文昌西路、桃纺K6、高新区站成二期等城区主管网建设8.7公里,完成率87%;已完金域国宾府、翰林院、金谷田园二期、未名湖畔等小区供水管道铺设15.47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77.35%。

2.供气入户及供气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新增用户3000户,实际已完成3019户,完成全年计划的100.63%,已完成城乡主管网建设31.6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05.33%;入户供气管道铺设227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13.5%。

3.污水处理费支出情况

全年共拨付污水处理费7063.1万元(含乡镇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补贴3907.17万元),处理污水1872.37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00.01%,其中:桃源县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043.18万元,处理污水814.98万吨;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48.84万元,处理污水61万吨;桃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354.56万元,处理污水704.39万吨;桃源县陬市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594.95万元,处理污水292万吨。县一污和县三污按全年实际处理量拨款,二污和陬污按BOT协议拨款,二污拨付148.84万元,属2021年11至12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泥无害化处置费用114.09万元。

4.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全年实际代征污水处理费1000万元,实际征收1080.33万元,超计划完成80.33万元。

5.污泥无害化处置情况

全年实际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1952.29吨,完成计划88.74%。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够。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仅967.05万元,实际支出为1176.36万元,资金缺口209.31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压力大,虽然年底预算进行了调整,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建议财政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打足预算。我中心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管和验收,确保全年工作指标如期完成。

二、资金监管力度有待加强。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办法,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够,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我中心认为应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给足预算。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4.96分,自评结果将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网址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桃源市政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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