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2、组织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995)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组织和引导农民发展新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研究拟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社的发展和发展。
3、切实履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按照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发挥群体优势,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4、切实抓好基层社建设,结合小城镇建设规划,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重新调整网点布局。通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社、站等形式,扩大服务领域,夯实供销合作社基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转变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大力推进开放办社,坚持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与农民有机结合,主动吸收农民入社,鼓励农民和专业生产大户参股控股,把基层社办成“民有、民管、民营、民享”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5、参与有关涉及“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组织实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6、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7、研究制定县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直属单位社有资产,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以及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供销社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统计股、基层工作股、科技教育股、监察室、经贸发展股,下辖一个二级机构信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供销社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供销社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9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13万元,增长3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企业改制、维稳解困资金、农资供应体系及飞防社会化服务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67万元,占29%;项目支出912.44万元,占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13万元,增长3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企业改制、维稳解困资金、农资供应体系及飞防社会化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3.13万元,增长3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企业改制、维稳解困资金、农资供应体系及飞防社会化服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6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0.74万元,占3.93%;卫生健康(类)支出10.25万元,占0.79%;农林水(类)支出863.86万元,占66.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351.95万元,占27.24%;住房保障(类)支出14.64万元,占1.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4.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9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调整增加预算,增加了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8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老干去世,新增死亡抚恤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预算,增加了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资金5万元和八一慰问解困专项资金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飞防社会化服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预算,增加了“四有”乡镇供销合作社和“三有”村级供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企业改制和维稳解困资金。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1.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6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25万元,减少32.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未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6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25万元,减少32.34%,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2个、来宾631人次,主要是对接为农服务工作、对接村级供销社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13万元,降低19.9%。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6万元,用于召开退休支部党员大会会议,人数18人,内容为机关离退休支部党员工作;召开留守处负责人会议,人数11人,内容为留守处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召开八一慰问座谈会,人数14人,内容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使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一方面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加强过程监控,做好绩效评估机制,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2023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6.8万元,比预算减少4.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厉行节约,成本有效降低,同时单位目标服务三农,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农民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持续推进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制订缺乏和本单位各股室沟通,导致预算不够准确,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过大,超出年初预算,使得预算和实际执行之间差距较大,同时预算管理缺乏科学的制度,导致预算工作不够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0、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1、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1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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