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
2022年度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
2、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4、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制办核定,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股室10个,下属4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2年决算编报。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维修资金(危房鉴定)服务部、公租房服务部、房地产开发服务部、保障性住房建设部、租赁服务部、信息档案服务部、房产测绘所,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下属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区房屋管理所、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陬市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白蚁防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22年决算仅包括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下属机构无独立的财务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850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83.37万元,减少19.68%,主要是因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合计62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1.02万元,占98.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01.28万元,占1.6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合计85,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80万元,占11.26%;项目支出7544.29万元,占88.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39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9.33万元,减少19.77%,主要是因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5.64万元,增加4.94%,主要是因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的及时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9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5万元,占0.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04万元,占1.11%;卫生健康(类)支出29.73万元,占0.35%;城乡社区(类)支出805.62万元,占9.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17.65万元,占0.21%;住房保障(类)支出74,53.62万元,占88.7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5.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3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年初预算将其他共产党事务(项)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入行政运行(项)中。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6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人员支出核算精准。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人员死亡情况发放死亡抚恤金,无法做出精准预算。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7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人员支出核算精准。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56.07万元,支出决算为6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82.2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以及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中。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将预算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应为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83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资金及时结算。
1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和公共租赁住房(项)预算结合在了一起。
1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及时结算上年及本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年初将预算计入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6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际情况无因公出国情况,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85万元,减少29.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标准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7.2万元,减少5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台公务用车接近报废状态,减少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万元,占70.8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2万元,占29.1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1150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2万元,主要是油费支出,截止2022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6.91万元,减少79.5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国有公房、公租房项目维修支出(本应计入项目支出)计入公用经费维修(护)费中,导致机关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加大。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社会城市化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全面。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中心内设机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按预算安排资金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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