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17: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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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桃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桃源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桃发【2019】1号文),桃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3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

1.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贯彻实施。

2.拟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拟订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权限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预审、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承担县域内除国有土地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4.拟订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管理(即“五统一”)。

5.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6.承担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全县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7.规范管理土地市场,拟订全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交以及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县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的审核、报批;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更新,确认土地宗地价格。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全县国土资源测绘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全县测绘标志维护。

10.承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责任。审核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承担对县属矿区的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处置方案草案。承担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县域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管理责任,管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责任。

12.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包含受理、审核、登簿、发证、档案管理、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负责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审核工作;负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据库建设;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权属争议,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

13.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的转让(商品房预售许可除外)、租赁、抵押等工作;负责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交易服务费的测算和收缴;开展与不动产权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14、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保障发展。土地储备推市方面。目前,已成功批回新增储备土地4宗484亩,收回存量国有土地61宗1360亩(含国有资产29宗1350亩),另有7个批次533亩正在组织报批资料。同时积极准备土地推市计划,完成1515-2等6宗536亩的中大型储备地块的推市准备工作,完成1601等4宗36亩零星储备土地的推市准备工作,待市场好转后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择机推市。落实征地拆迁方面。高效完成了陬市荷花、架桥西凤矿山征地拆迁工作,长堰泵站、热市南方新材矿山公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全面完成。特别是重点工程木旺溪抽水蓄能项目主项目区正在确认界址范围,进场路项目已完成征地拆迁并动工建设。启动了宁电入湘项目的房屋搬迁工作和漆河镇1719储备块的征地拆迁工作,特别是宁电入湘项目,通过前期加班加点完成146户的房屋实物量调查核算、公示、制作协议等工作,目前已签订81户房屋补偿协议。用地报批方面。组卷项目和批次共23个,总面积1657亩,其中省厅审查已通过19个,包括取回批文14个,面积1574亩。村民建房农转用报省自然资源审批获取批文3个批次,8.7亩;报县人民政府审批341宗,面积78亩;设施农业用地完成备案36宗,总面积117亩,保障了县内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顺利落地。矿山出让方面。持续推进采矿权出让工作,保障矿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出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宗,1宗即将挂牌出让,实现矿权纯收益4818万元(含1宗已成交即将入库1824万元);同时对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对全县4家已建成绿色矿山开展“回头看”核查和整改督导,确保已建成绿色矿山持续达标,矿山生态彻底扭转,矿业秩序实现“脱胎换骨”式转变。规划编制方面。建立健全我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先后完成部门和乡镇意见征求、专题函审等工作,已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和数据库建设;架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11个村庄规划已完成报批,26个乡镇已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初步方案的编制和镇、村汇报,其中架桥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市级审查和省级质检;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以科学划定县城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为下一步详细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2、严格资源保护。2023年,桃源深入践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行田长制工作,严格执行耕地恢复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我局举办的《美丽的田野》主题摄影展,用生动的影像语言直观展示田野风光,“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际成效。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牢牢守住115.24万亩耕地保护底线目标,2020年以来,全县耕地面积净增加1.4万亩,耕地面积稳中有升。常德市政府2023年下达的1.73万亩耕地恢复任务,拟定2.5万亩耕地恢复面积已分解到28个乡镇(街道),目前已完成工程恢复面积2万亩,落实日常变更面积1.83万亩,通过省级审核的面积1.55亩,耕地保护过程中未出现负面舆情。2.全面整改耕地“两化”问题。今年1月,省田长办交办我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共计523个(包含审计指出的209个问题图斑),其中耕地“非农化”图斑172个,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300个,耕地抛荒图斑51个,总面积3527.6亩,所有图斑已全部通过审核,整改销号到位。湖南田长平台陆续下发377个图斑,面积1439亩,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3.积极推进占补平衡项目专项整治。已对攻坚项目所涉及的14个乡镇319个图斑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面积381亩,目前完成整改图斑55个,面积53亩;以春苗行动为抓手,对16个项目涉及的19个相关乡镇416个图斑下达整改通知,整改面积2881亩。目前通过初步举证核实,合格地块133宗,合格面积502.38亩,剩余图斑正在全力整改中。4.严格开展执法监察。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公检法等部门,与乡镇、村居建立涉砂涉矿专项整治联动机制。截止目前,对各乡镇盗采现场及矿山企业进行现场执法214次,出动执法人员约976人次,总计立案7起,其中非法销售案件3起,矿山超深越界案件4起,没收非法所得约166万元,处罚金约20万元。组织开展执法活动1828次,出动执法人员7426人,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0件,结案14件,罚没款301万元。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移交公安案件3件。

3、优化民生服务。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致力于精简办事流程,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筹备建立一站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对现有办事流程进行重塑,对不动产登记前置许可环节和资料进行精简优化,疏通办事环节“中梗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顽瘴痼疾,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窗口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居全市第一方阵。1.大力优化登记服务。业务办结时限全部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其中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24小时以内,异议登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办即结。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证书可免费邮-寄;为身体残疾、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的绿色通道。全年共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14552本,办理房屋查询证明11128份。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业务联办,申请人只需进一次窗、提交一份资料,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抵押登记流程,10月1日起抵押登记不再收取不动产证书原件,获得群众好评。大力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预告预抵押业务可通过外网“一窗办事”平台受理,不需再到窗口提交资料。组织召开了湖南省“一窗办事”平台主题业务培训,新增网络CA用户24个,为企业、群众提供多途径业务受理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2.精简办事流程。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跑腿多”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痛下决心,大刀阔斧精简办事流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的原则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建立“一站受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对群众关联度高、办事频率高、痛点难点多的本级许可(服务)事项按照一站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到场、一个平台、一次办结 “五个一”的工作措施推进办事流程精简重造。截至目前,我局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磋商并到兄弟单位学习考察,现已研究出台《办事流程操作指南》,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平台,预计在2024年初上线试运行,运行后将大大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3.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积极化解历史遗留房地产办证突出问题的解决,针对桃源商城、桃花源里一期等6个“问题楼盘”已全部完成首次登记,购房业主已能够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县城中区18户征拆安置户不动产证办理问题全部解决,18户全部取得不动产权证。4.用心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诉求,在相关政策符合的情况下,制定处理方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争取相关政策,力争解决群众信访困扰。今年接待来信来访152件次,除2件次正在办理外,其余均已全部按时办结,确保了全县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把信维稳访工作落到实处。

4、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1).扎实做好地灾防治。自然资源局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我局积极配合全县28个乡镇(街道)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全面完成18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设备的安装,所有在册隐患点的设备已经应装尽装全部安装到位,完成15处村镇雨量观测站(气象标准)安装。争取上级资金84万元对14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避险搬迁,搬迁工作全部完成,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和自建房合法合规性整治工作,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巡查整改,实行齐抓共管,2023年,全县未发生持证矿山安全生产事故。

5、稳步推进重点项目。

(1).积极推进山水工程项目。我县2023年开展了沅江流域(桃源-鼎城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桃源县域)的实施工作,项目投资2188.18万元,对县域范围内38座历史遗留矿山(40处图斑)开展生态修复,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通过对历史遗留矿山的治理,有针对性的处理和解决了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对露天采场植被及林地、旱地进行了恢复,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的防止水土流失,增加林地及耕地面积,大大缓解矿区的生态环境压力,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及生产作业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及经济效益。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项目。桃源县杨溪桥镇冷家溪社区国兴组不稳定斜坡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桃源县漆河镇长寿街居委会二组原棉被厂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于2022年7月动工建设,目前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以上两个项目的实施消除了地址隐患点2处,为当地49户169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党建工作、纪检监督、乡村振兴、信息宣传、扫黑除恶、文明创建、综治维稳、财务内务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共41个机构,核定全额拨款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40个。事业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37个,自收自支机构2个。共有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12个二级机构即桃源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工业集中区分局、桃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征稽所、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桃源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桃源县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规划展示馆、桃源县规划测绘站、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和28个基层自然资源所,现有人员223人【其中在职人员194人(含自收自支人员22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5人,遗属人员5人。】    

(二)决构成算单位。桃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桃源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2、桃源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3、桃源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4、桃源县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5、桃源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6547.39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3027.64万元,减少32.92%,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收入减少。

2023年度支出总计26547.39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3027.64万元,减少32.92%,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547.3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3.64万元,占44.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7.13万元,占53.4%;其他收入676.62万元,占2.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4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2万元,占10.93%;项目支出23645.39万元,占89.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870.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3609.85万元,减少34.47%,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87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09.85万元,减少34.47%,主要是因为土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土地收储成本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9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05%,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56.97万元,减少8.29%,主要是因为土地收储成本减少以及矿山成本类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9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235.85万元,占0.91%;卫生健康(类)支出94.37万元,占0.36%;城乡社区(类)支出25万元,占54.9%;农林水(类)支出882.95万元,占3.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313.72万元,占24.41%;住房保障(类)支出138.01万元,占0.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4002.3万元,占15.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993.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93.64万元,其原因是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变化,没有实施,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5.85万元,决算为21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收自支人员支出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8.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5.51万元,决算为9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5.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收自支人员支出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数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别,说明预算安排合理;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138.52万元决算,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额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安排项目,政策变化,没有实施。

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82.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7.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6.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自收自支人员支出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物支出(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2407.08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4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其他矿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4.34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偶然性支出,无法预估;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64.25万元,决算为145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自收自支人员支出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62万元,决算为3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为上级工作部署项目,产生估算差额;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37431.12万元,决算为959.8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2.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农田补划、占卜平衡及开垦费项目等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发生变化,无法预计;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7.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2369.82万元,决算为33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确权调查项目当年未实施;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37.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临时性项目,无法预估;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11.75万元,决算为162.5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83.5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上级部署发生变化,无法预计。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890.55万元,决算为830.7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3.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按进度付款;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90.18万元,决算为84.4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6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基本无差别,说明预算安排合理;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24.54万元,决算为2073.4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7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上级部署项目变化,造成预算差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1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67.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万元(含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完成预算的67.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公务接待费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中列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不发生相关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无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0个、来宾1600人次,主要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规划管理以及单位综合事务中发生的接待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1.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我单位无公车编制,没有配备公务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77.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417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2万元,项目支出13871.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3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项目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单位202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发展,具体情况见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7.01万元,降低76.13%。主要原因是:决算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中列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7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召开会议40余次,涉及人数1500余人,内容为卫片监察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等各类业务安排会议以及党建学习、全局综合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会议,用于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相关工作和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按照三类会议或部门会议标准控制相关会议费用支出;开支培训费15.9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参加培训人数350余人次,内容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农村房地一体集权发证、国土空间规划、地理测绘信息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安排相关支出预算,通过培训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掉了进一步提高。未主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1%,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3年桃源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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