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及部门预算表

来源:桃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09:00 【字体: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1. 部门基本概况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自然灾害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县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安委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8. 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法制股、综合协调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和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地震地质灾害防治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等7个内设股室及桃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故调查统计股、桃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2个直属单位。我局共核定全额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公事业编制1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工作人员41人。车辆编制0台,实有车辆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145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与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相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451.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9.9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78万元,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相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51.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3万元,占3.74%;卫生健康支出22.91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44.13万元,占3.04%;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1329.90万元,占91.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06.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4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察岗位津贴方面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办公大楼修缮等方面对企业补助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烟花企业维稳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40万元,下降9.39%,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安全知识培训三类会议,人数8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安全生产企业消防培训,人数450内容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不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9.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价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单价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10.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27万元,项目支出74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上传附件)

     

桃源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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