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决算编制明细

来源: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6 10:30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实施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

(二)负责中毒事故、重大传染病等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预警、应急处置与评估;

(三)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四)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五)开展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

(六)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七)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3年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性艾科、免疫规划科、卫监科、质控科、结核病防控科、学卫慢病科、职业病防控科、检验科、传染病防控科、后勤科13个科室,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单位实有编制82人,年末实有人数71人,退休47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疾控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包括疾控中心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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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286.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3.9万元,减少17.79%,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减小,相关上级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新冠相关人员、业务活动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28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0.24万元,占3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527.69万元,占66.72%;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8.71万元,占1.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28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67万元,占20.78%;项目支出4187.96万元,占79.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6.73万元,减少41.89%,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减小,导致相关上级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新冠业务相关人员、活动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6.73万元,减少41.89%,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减小,导致新冠相关业务活动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08万元,占6.75%;卫生健康(类)支出1483.58万元,占89.36%,住房保障(类)支出64.37万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9.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6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设置不合理,指标当时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设置不合理,指标当时未纳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设置不合理,指标当时未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895.02万元,支出决算为75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纳入财拨的非税收入减少,所以支出相对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494.57万元,(因预算金额相差过大,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设置不合理,上级指标未纳入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预算的上级指标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预算的上级指标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4.37万元,支出决算为6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2.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2.55万元、津贴补贴41.49万元、奖金0.3万元、绩效工资289.3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96.13万元、医疗保险缴费53.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9万元、住房公积金75.09万元、退休费27.42万元、抚恤金11.4万元、生活补助4.5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6万元。

公用经费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主要包括水费0.18万元、电费1.19万元、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41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24.9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车,维护费相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32.56万元,增长71.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报废一辆,新购置了公车一辆,且年初预算设置不合理,去年公务接待费未打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我单位无此需求的业务工作;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相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1.91万元,增长3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年初预算设置不合理,去年公务接待费未打预算且去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很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24.99万元,(因去年决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去年百分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报废一辆公车,因业务需要,今年需购置一辆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车,维护费相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1.48万元,增长9.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车使用年份增加,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1万元,占5.8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91万元,占94.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需求的业务工作。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74人次,主要是上级对单位各项业务项目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9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2万元,主要是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2万元,降低7.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5 万元,降低19.44%。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紧张,公用经费预算不足,所以(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38万元,用于开展免疫规划防控、结核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防控等培训,人数345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5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6.0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疫苗冷链运输配送、下乡开展学生体检,业务工作督导等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年度绩效申报及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财务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核,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我县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通过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共处置预警信息183条,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25起,未出现疫情扩散和二代病例。

2、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全县累计接种免疫规划疫苗73192剂次,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3、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全年共计采集水样1033份,加大监测力度,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4、注重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多方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及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5、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传染病防控、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层疾控由于人员待遇较差,人才流失比较严重,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传染病专业的医务人员队伍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还有部分基层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传染病防控工作质量下降。

2.基层疾控中心由于受到职能职责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项目工作开展不如预期。疾控中心属于单纯服务和技术指导机构,无监督执法权利,因此在开展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时存在一定的掣肘,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考核。部分疾病防控工作推进缓慢,工作开展困难,致使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质量不高。

3.项目实施的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省级财政、卫健与市县级财政、卫健部门、项目单位之间缺少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专项资金信息不对称,财政、卫健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不能同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导致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很难做到精准、高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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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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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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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xlsx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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