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县旅发中心”)为一级预算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旅游服务部、产业发展部(市场开发部)。
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参与制定并贯彻落实全县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战略目标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承担全县旅游项目与产品包装策划、旅游产业资源开发、整体形象宣传推介、招商引资、争资争项、节庆活动等;引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承担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行业信息与数据统计、报送、发布;旅游信息化管理,扶持新型旅游业业态发展,指导旅游行业组织业务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宣传和舆情工作处理,处理旅游市场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整体形象与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旅游品牌创建;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2年12月机构改革核编9人,目前单位在职人员9人。无退休人员。
(二)决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上传8张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各170.51万元。与2022年 338.15相比,减少167.64万元,减少49.58%,主要是因为全年拨款收入减少,并且遵循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租车费的要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9万元,占58.64%;项目支出70.52万元,占41.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70.51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67.64万元,减少49.58%,主要是因为全年拨款收入减少,并且遵循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租车费的要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7.64万元,减少49.58%主要是因为全年拨款收入减少,并且遵循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租车费的要求。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2.74万元,占83.7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万元,占6.43 %;卫生健康(类)支出4.78万元,占 2.8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2.94%;住房保障(类)支出7.03万元,占4.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6%,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8.03万元,支出决算为7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1%,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业投入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业投入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业投入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项)。
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游业投入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
7、商业服务业(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追加拨款项目。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87万元,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计算标准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07万元、津贴补贴2.91万元、奖金0.15万元、绩效工资10.08万元,养老保险16.45万元,医疗保险6.67万元,住房公积金16.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1万元、其他工资与福利0.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5万元;公用经费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主要包括办公费0.99万元、印刷费0.29万元、电费0.95万元、水费0.12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其他交通费1.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 2.8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无增减变化,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今年均无此项预算和决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用车统一由县政府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租车制度,单位无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2个、来宾237人次,主要是平时的各项日常接待,包括所管辖的27个乡镇的所有来客,县城内所有管辖的各企业团体的接待来客,以及上级部门包括市级省级中央级领导的接待。开展的各种业务研讨会议等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0截止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万元,比年初预算36数减少30.26万元,减少 84.0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预算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工作会议,属于三类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支农培训,以及其他业务培训,人数0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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