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表格

来源: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6-27 16:03 【字体:

 2023年度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关于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医疗援助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县爱国卫生运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健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桃源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健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健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制与监督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公共卫生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股(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国卫生工作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及纪检(监察)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桃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以及桃源县人民医院、桃源县中医医院、桃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桃源县妇幼保健院)、桃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桃源县西安镇卫生院、桃源县芦花潭乡卫生院、桃源县热市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郑家驿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木塘垸镇卫生院、桃源县三阳港镇太平桥卫生院、桃源县黄甲铺乡卫生院、桃源县泥窝潭乡卫生院、桃源县寺坪乡卫生院、桃源县双溪口镇卫生院、桃源县马鬃岭镇卫生院、桃源县漳江街道车湖垸卫生院、桃源县架桥镇卫生院、桃源县夷望溪镇卫生院、桃源县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卫生院(桃源县精神康复医院)、桃源县第二人民医院、桃源县理公港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漳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源县红十字医院)、桃源县佘家坪镇卫生院、桃源县杨溪桥镇卫生院、桃源县第三人民医院、桃源县牛车河镇卫生院、桃源县三阳港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剪市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九溪镇卫生院、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卫生院、桃源县沙坪镇卫生院、桃源县观音寺镇卫生院、桃源县漳江街道深水港卫生院、桃源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茶庵铺中心卫生院、桃源县盘塘镇中心卫生院、桃源县黄石镇卫生院共38个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1).xlsx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217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58.74万元,增长12.96%,主要是因为一是健康桃源一期工程业务用房大部分投入使用,医疗环境大大改善,各医院业务收入有所提升;二是基本公卫与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经费提标增加上级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45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03.23万元,占20.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7万元,占0.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02547.51元,占68.16%;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383.23万元,占11.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79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35.81万元,占75.32%;项目支出37460.76万元,占24.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0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11.85万元,增长13.16%,主要是因为:①基本公卫与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提标增加财政补助约2000万元;②人民医院与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级拨款增加666万元;③新冠疫情专项拨款11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0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4.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6.1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2596.05万元,降低34.8%,主要是因为去年补发了前两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支出25338.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8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6107.9万元,增长31.76%,主要是因为:①基本公卫与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提标增加财政补助约4000万元;②人民医院与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级拨款增加666万元;③新冠疫情专项拨款11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0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6万元,占0.07%;公共安全支出121.54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54万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29486.16万元,占97.63%;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64.82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59.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20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加强政策管理推进政策落实成效明显地区的奖金,年初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桃源县2022年度清廉单元建设验收奖补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公务员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2022年度公务员(参公)单位和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预佑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对重症精神病人的人数估算不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金(51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8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属死亡人员丧葬抚恤费(龙西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为新增专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55.91万元,支出决算为963.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年初预算数按实际所需填报,而决算严格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填报。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43万元,支出决算为3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包含城投公司的4804万的隐性化债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是财政经费补助(2022年无偿献血宣传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属财政中途追加中医院的解困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49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年初未列预算。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396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基本药物补助1688.75万元抵扣了上年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1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含上级财政拨款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属卫监执法局上年结转罚没收入返还款。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34.8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748.15万元,支出决算为708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未包含上级财政拨款。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20.19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包括县级配套资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年初未列预算。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3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与本级调整专项年初未列预算。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包括县级配套资金。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8771.65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指标数。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26.71万元,支出决算为303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指标未及时收到,转下年年初拨付。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0.12万元,支出决算为4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实际所需填报,而决算严格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填报。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属上级指标未列年初预算。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去年部分乡村医生培训费本年付款。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6.51万元,支出决算为59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级财政拨款数。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本项支出为2023年第二批经建专项补助资金,年初未预算。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万元,本支出上级拨乡镇的公租房资金,年初未预算在内。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1.72万元,支出决算为7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按实际所需填报,而决算严格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填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4.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对个人与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44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商品与服务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78万元,支出决算为55.57万元,完成预算的9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17.7万元,减少24.16%,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响应县财政发出的继续过苦日子号召,压缩各项非必要公用经费,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5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2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与上年相比减少24.27万元,减少3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县财政发出的继续过苦日子号召,压缩各项非必要公用经费,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25万元,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6.58万元,增长394.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仅统计一般公共预算的费用,而本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32万元,占85.1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5万元,占14.8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3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49个、来宾4606人次,主要是各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及兄弟单位来单位办事及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主要是二级卫生机构救护车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2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5.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隐性债务化债资金(城投公司隐性债务化解)。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隐性债务化债资金(城投公司隐性债务化解)。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9.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79.38万元增加970.09 万元,增长202.3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指局机关的运行经费,而决算数包含全系统的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16万元,用于召开卫生工作会议,人数约1856人,内容为财务年终决算会、计生工作考核布置会、下属二层骨干述职述廉会、公卫工作考核布置会和传染病预算控制等;开支培训费11.98万元,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培训,人数约882人,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培训、财务年报决算培训、人事年报填报培训、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人员申报及摸排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0.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0.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2.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1.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1.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4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3.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3%,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2.1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用120救护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85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分工负责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并明确专班专人,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照绩效评价相关制度规定,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关于开展 2023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各业务股室按照通知要求,先行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价,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表格。10月 8日 至10月 14 日,局财务股对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现场评价;评价期间设置线索反映渠道,根据评价期间收到的问题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股室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局财务股对报送的绩效评价材进行汇总分析,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全系统的自评报告;经局党组会审定后报 。自评过程中,坚持边评价、边指导、边整改,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全年预算总资金152176.16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020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7万元,事业收入102547.51万元,其他收入17383.2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1716.91万元。全年执行预算152176.1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按资金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执行114335.81万元,项目支出执行37460.76万元,结余分配379.59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50万以上的,社保专项18个,一般专项12 个,共涉及资金25663.6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51%。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卫健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健康理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助力桃源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及所属二级机构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金的成效较为明显, 全面有力的保障基本运转、各项目工作得到有条不紊地开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攻坚克难深化综合医改。一是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成立县区域远程动态心电网络中心,15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心电检查信息时实共享。二是推进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定点。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制发《关于村卫生室申请纳入门诊统筹医保定点工作的提示》等文件,指导推进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定点工作,全县333个行政村卫生室开通门诊统筹医保结算,开通率100%。三是推进综合医改核心指标达标。为促进综合医改达成实效,县医改办制定下发2023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指标及任务清单,对综合医改核心指标监测数据实行月通报。截至2023年10月,县级公立医院部分综合医改重点指标达考核标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数占比72.5%、平均住院日为7天、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不含药品)为19.77元、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为26%、医疗费用增幅1.7%、人员支出占比39.8%。

2、卫健网底有效夯实。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总投资9510万元,总建筑面积27509.55㎡的“健康桃源”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1.52亿元,总建筑面积24624.64㎡的县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建成投入使用;青林、热市、九溪卫生院公租房维修项目完工投入使用。二是医疗人才储备培养不断加强。落实13名乡村医生本土化免费培养和4名本科及专科层次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三是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改善。为合理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度,2023年卫健系统提拔17名副院长充实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四是落实医卫特派员结对帮扶乡镇卫生院政策。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和基层工作实际需要,县卫健局向市卫健委争取2名“三级”医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卫特派员,充实到牛车河卫生院、太平桥卫生院长期、固定坐诊,服务年限为1年。

3、医疗服务逐步提升。一是业务培训有成效。组织开展医疗理论与技能操作线上“三基”知识、麻精药品管理、急诊急救能力、胸痛救治单位建设、手足口及诺如病毒等传染病诊疗知识培训,培训人员2600余人次,有效提升全县医疗队伍业务水平。二是服务能力有提升。坚持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省、市重点及特色专科建设,促进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促进县中医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科和肿瘤专科2个国家级特色重点专科建设,普及中医适宜技术。2023年3月,县中医医院成功晋升三级中医医院;2023年6月,县人民医院成功入选湖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建设单位。三是内涵建设有创新。组织开展全县2022年及2023年度前三季度住院死亡个案集中质控与点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县人民医院报送新医疗技术项目,2项新技术被市卫健委推荐参与全省十大新医疗技术项目评选,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麻精药品管理,对全县所有取得麻精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对不规范问题全县通报,督促整改。结合院感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与院感管理督查,县内27家建制乡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室经报市卫健委评审,均认定为一级微生物实验室。

4、公卫服务更加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绩点制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7.41%,家庭医生签约率39.8%,儿童健康管理率96.4%,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9.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8.48%,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9.7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4.8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7.15%。全面落实母婴安全核心制度,2023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零,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62‰,婴儿死亡率为1.81‰,活产出生缺陷发生率46.67/万,妇幼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年献血人数3157人次 ,献血总量1178900毫升。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有效加强,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县共登记传染病病例7002例,疫情报告率100%,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年开展血吸虫病人群检测24450人次,未发现阳性病例。

5、养老生育支持政策更趋完善。全面优化生育登记服务流程,推进网上生育登记证办理,落实育儿假等配套和保障措施,推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医养结合,34家医疗机构被评为“市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积极推进托育设施建设,全县建设托位2400余个,备案托位达每千人3.08个,位于全市前列。

6、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023年我县公共卫生专项-优生优育及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 9005.67万元,用于优生优育相关工作的开展。

(1)圆满完成各项指标: 一是母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创历史新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2‰、婴儿死亡率1.97‰、新生儿死亡率0.99‰,均达省级标准。 二是 民生实事项目惠千家:2023年全县为2600名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免费提供了产前筛查服务,为2675名新生儿提供了免费先心病筛查。2023年产前筛查筛出高危孕产妇人数650人,干预诊断率90.30%,诊断染色体异常胎儿1例,超声结构异常0例,均进行了医学干预,有效避免了严重缺陷儿的出生。 为5000对夫妇提供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圆满完成全年任务。三 超额完成两癌筛查服务。2023年 共完成农村妇女两癌筛查15383人, 通过筛查确诊宫颈癌癌前病变及宫颈癌85例、乳腺癌癌前病变及乳腺癌6例,通过积极有效地干预治疗和跟踪随访,绝大多数患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有力保障了广大妇女的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是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统筹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方针,继续全面实施“八免两救助”项目,统筹实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全县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了省市级要求。2023年全县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5.94/万。 五是 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扎实推进:一有效降低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二全县共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手术4195例,无1例技术服务事故发生;完成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4例。

(2)生育政策全面落地。一是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 。 全面取消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各类处罚措施,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 取消生育审批制度,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并推行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委托办理、承诺办理 ; 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在医疗机构、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110个。二是推进托育机构规范管理 。 截止目前,我县合法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23家,其中已备案机构 21 家, 机构备案率91.3%,全县托位数合计3180 个, 辖区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托位4.13个。三是 奖扶政策扎实执行。 开展对象年审确认。全年我县共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65874人,确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3124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特扶对象1612人、独生子女伤残特扶对象1512人、手术并发症特扶对象455人;确认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358人。开展奖扶对象清理。与局信息中心配合,调用公安和民政相关数据与全县奖励扶助人员进行了比对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7、全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8月开始对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问题权力寻租的腐败问题等八类43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截至2023年11月23日,县纪委监委起底涉“五医联治”问题线索43件,37家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自查方案,自查问题线索294条,其中有效线索21条,均已上报市集中整治协作机制工作专班。上级移交问题线索累计9条,均已办结。医德医风问题得到全面改观。

8、固本夯基强化党的建设。坚持把好的干部队伍、好的工作机制、好的工作氛围作为推动我县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凝聚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合力。清廉机关和清廉医院建设快马加鞭。县卫健局围绕“作风建设年”“镜鉴”要求,在系统内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家庭助廉团团圆圆”等活动,抓紧抓实“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一卡通”、村卫生室存放过期药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两带头五整治”等专项治理,完成10家清廉医院建设任务。截至2023年10月26日,县卫健局开展警示集中教育4次,廉政谈话270人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积极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活动,激扬了我县卫健工作活力。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欠精准,管理精确度不够。

通过自评发现,预算安排不够准确,部分项目不能按标准编制年初预算,财政部门下达的年初预算控制数与部门单位实际需求有差距过大,部分经费需通过年中追加方式解决,导致项目管理精确度欠佳,影响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个别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时效性不强。

在专项资金的拨付过程中,纵、横的拨付环节较多,各个环节资金都有较多的拨付程序,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时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时效发挥及项目进度。

3、绩效目标设置欠科学,评价全面性不足。

通过自评发现,部分专项设置的指标年底才能有所体现,前期工作反映不足,对项目的运行监控也缺乏全面性,无法及时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导致项目年底集中反映成效时才发现项目实施差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局机关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可以改善目前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7、“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牧区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的一种制度。


第五部分 

附 件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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