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桃源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19年度桃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属于差额拨款单位,2015年年初被纳入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内设办公室、人教股、计财股、保洁股、车管股、设施股、费征股和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渣土管理办公室、环卫执法大队、垃圾处理中心等11个部门,实行多块牌子职责分工,一套人马综合管理。
本处为副科级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县城管执法局归口管理,共核定编制96名,实有职工71人,退休75人,遗属1人,安置军转再就业援助对象3人,桃纺零就业人员7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交通工具密闭化运输与外观清洁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城市渣土处置与管理。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4.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05.37万元。
2.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30.29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3714.81万元,支出3380.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4.73万元。
2. 收入决算。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3714.8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00.72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与结余323.09万元。
3. 支出决算。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3380.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1万元,事业收入支出28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16万元,比上年减少2.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的成果。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保证垃圾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项目建设能保证质量完成,环卫各项工作任务满足城市大提质要求,不断提升环境卫生质量,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创作清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完成城区主次街道的清扫保洁工作;日产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主次街道的洒水和清洗;垃圾中转站、公厕、果皮箱的管理和维护任务;城区各个大小垃圾池点生活垃圾的收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完成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复检,省、市各级各类卫生检查,重大迎检接待,国家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等任务;加强环卫规费收取力度,加大对拒缴垃圾处理费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环境卫生的监管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进行了各项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考评,2019年桃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整体支出总体绩效评价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管理制度及资金使用方面
我单位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制度,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无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情况发生。预、决算以真实完成的会计数据信息填报、汇集整理,并按要求在相应的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方面
2019年来,我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不断强化环卫作业质量、加大环境卫生监管、提升作业服务水平、创新环卫工作方式,较好的完成了环境卫生各项工作任务,为市民创造了一个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加强日常管理。圆满完成了城区180万平方米主次街道的清扫保洁;县城区日产180吨、乡镇日产120吨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县城区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机械洗扫,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5%以上;44座垃圾中转站、22座水冲公厕、1885个果皮箱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任务。
夯实设施建设。2019年,新增清扫保洁车1台、大型喷雾抑尘车1台、扫雪机2台;更新文昌中学垃圾站水平挤压设备1套;完成万寿桥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北匝道垃圾站除臭设施1套、公厕除臭设施6套;全年更新垃圾大板桶31个、垃圾手推板车52台、果皮箱76个、废物桶2000个,更换果皮箱内桶600个; 完成垃圾中转站、公厕的维修打整任务。
组织环卫整治行动。圆满完成省级文明县城复检,“蓝天保卫战”,省、市各级各类卫生检查,重大迎检接待,国家节假日环境卫生保障等任务40余次。
打好“蓝天保卫战”。为全力做好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消纳及砂石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县城区4台道路清扫车、5台洒水冲洗车、2台高压洒水抑尘车、2台人行道清洗车、4台小型扫地车、4台电动保洁车,分时段分路段全天侯不间断进行洒水、洗扫作业,道路抑尘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对建设工地出入口,按照谁运输谁清扫的原则,督促施工方落实洒水清扫制度,在渣土运输期间工地要配备保洁员,使用洒水冲洗车辆,及时解决运输过程中偶发的抛、洒、滴、漏问题,坚决防治建筑工地周边道路扬尘。二是对漳江路、滨河路、渔父路、文昌路等重点路段和渣土运输道路沿线,实行重点清扫保洁,增加洒水洗扫频次。三是利用两台道路精细化清洗保洁车,组织人员每天夜间对人行道及车行道进行清洗,有效减少道路扬尘,全面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四是利用2台雾炮车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不间断喷雾作业,重点保障文体中心监测间周边,随时调整作业时间,以确保监测数据不断向好。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纳入《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现已完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报告;完成了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和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已按程序提请第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第20次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用地预审已于10月16日获得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常自然资预初审字〔2019〕11号),12月6日获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湘自然资预审字〔2019〕98号);选址意见书已于12月6日获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于12月11日获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批复;立项核准已完成网上平台材料审核;完成了社会资本方资格审查;为有效消除群众疑虑,争取理解和支持,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制作了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和宣传片,抽调相关科局、乡镇干部组成100多人的队伍,分组分片对项目选址地核心区和一千米范围开展入户走访,发放项目基本知识手册1.2万册,并先后组织8批次干部群众外出实地参观考察同类垃圾焚烧发电厂。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启动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做好开工准备,2020年底建成投运。
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为确保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之前,城乡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妥善处置,经市政府、市城管局批准同意,我县从2018年7月开始着手实施县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临时堆放场和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工程,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新增垂直防渗幕墙旋喷桩、中场锚固沟、防渗、平面扩容、气体导排、渗沥液处理、绿化等。该工程预算金额为1645万元,其中日处理渗沥液200立方米设备及安装1137万元、土建268万元、防渗桩197万元、绿化43万元。该工程已于 2019年8月完成并投入运行,垃圾填埋库容由14万立方米扩容至39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日处理能力由日处理100吨提高至300吨,该场已纳入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监管,监测报告排放达标。
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已封场并验收合格的原40处乡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督查,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反弹。25个乡镇各建成1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城乡生活垃圾“组户分类投放、乡村收集归站、县市转运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已经建成,从2019年3月开始,乡镇生活垃圾转运采取政府购买市场服务的形式,由湖南碧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各乡镇转运站的垃圾统一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每天卫生填埋处理垃圾120余吨,县一体化办按照《桃源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项目(一期)服务工作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负责督导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置工作,监督公司化运营。
加大渣土监管力度。2019年渣土管控处理违法违规行为50余起,其中处罚洒漏行为32起,罚款1.5万元;处罚未按规定申报处置建筑垃圾1起,罚款2.5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把洗车台建设、硬化场内及出入道路、配备洒水压尘设备等防污措施作为建设工地开工许可的先决条件进行规范落实,不合格不予施工。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在运输期间工地要配备保洁员,使用洒水冲洗车辆,及时解决运输过程中偶发的抛、洒、滴、漏问题。二是抓好中间运输。加强对6家渣土运输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渣土车辆电子信息档案,对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车辆状况、车身、轮胎设备达不到清洁要求的限时限刻进行整改。严格按《桃源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公司管理与考核办法》对渣土公司考核,实行倒扣分制,一月一评,将违规行为与服务质量保证金挂钩、与运输服务资格挂钩。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东方明珠、桃纺棚户区改造、六合里二期、碧桂园等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和路段实行定人值守,不间断执勤和巡查,严厉打击抛撒滴漏、未密闭运输、偷倒建筑垃圾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渣土等违规行为,做到查获一辆处罚一辆。三是加强渣土消纳场的管理。要求渣土消纳场采取相应措施,对进出消纳场的车辆进行净身处理,确保轮胎不带泥上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处是隶属于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生产作业服务性质。资金配套的力度和环卫事业的实际需求不协调。为紧跟县委、县政府创建步伐,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确保县城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卫工作正常开展,必须保证资金的充足和及时到位。随着县城生活垃圾量的逐年增多和物价的不断上涨,环卫费用投入只会增加不会减少,环卫事业属社会公益事业,必须保障配套资金的充足性与及时性。
八、有关建议
我单位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提高预算准确率,加强决算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率。建议按我单位根据环卫工作定额编制的项目预算经费足额批复,这样既能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顺利完成,也能有效避免资金挪项使用的状况发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5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3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3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5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96 | 71 | 74%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10.65 | 13 | 8.54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7.81 | 22 | 7.62 | |||
项目支出 | ||||||
1.业务工作专项 | 1012 | 1260 | 676.93 | |||
2.运行维护专项 | 200 | 200 | 153.36 | |||
…… | ||||||
公用经费 | ||||||
1.办公经费 | 27.47 | 30 | 25.82 | |||
2.水电费 | 4.84 | 9 | 4.8 | |||
3.差旅费 | 4.17 | 5 | 4 | |||
4.会议费 | 0.37 | 3 | 0.2 | |||
5.培训费 | 0.61 | 5 | 0.5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600 | 598.26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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