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08:08 【字体: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展开绩效自评的通知》(桃财函〔2019〕13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本单位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包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现有行政编制86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3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77人,退休9人。医保局下设了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管理股和医药价格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基金征缴、结算、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定运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财务股、结算中心和政务窗口。

(二)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招标采购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财务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2068.66万元,其中:预算安排71.4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医疗救助资金1867.79万元,其他资金129.45万元;(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674.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96万元,占比5.6%,项目支出1580.79万元,占比94.4%。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71.42万元, 2019年预算总支出7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万元;项目支出(城乡医疗救助)30万元,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机关单位,年初预算只安排了在职人员3人的基本保障支出,没有安排其他的经费。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19年总收入206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8.66万元。2019年度总支出1674.01万元,2019年预算总支出167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6万元、占比16%;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7.96万元、占比84%;项目支出1580.79万元,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477.7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支出)10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费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7万元。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严格落实各级医疗政策,做好单位内控工作,加强对定点医院药店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医疗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社会医疗福利的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良性发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主管部门满意度达95%。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全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5.18万人(含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达82.87万人;职工医疗基金征缴共约1.5亿(含基本医疗、生育、大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共6.13亿元;职工医疗基金支出预计达到1.47亿(同上);出院人次达1.6万人次,门诊人次达8.8万人次;参保人员100%享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按四种分配标准测算:一是住院统筹基金(包括普通住院、大病保险、意外伤害等)按人平607元标准分配;二是特殊病门诊统筹按人平59元分配;三是普通门诊统筹(包括家庭门诊医生签约、家庭门诊账户)按人平51元分配;四是风险基金调剂按人平23元分配。(2)质量指标:职工基本医疗人均报销比例达到70%;生育保险政策内全额支付;大病互助政策内报销90%以上;保障离休伤残人员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达到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补偿率达70%以上;(3)时效指标: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4)成本指标:严格控制预算成本7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2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三公经费在预算范围内执行。

    2. 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保证医疗基金足额征缴,保障参保人员正常报销,为参保职工分担医疗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质量,防止“因病返贫”,保留家庭的自有资金,保留其生产力和创造性,保障社会最小单位地再生产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为民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国家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老百姓健康有保障,参保对象满意度95%以上,参保政策群众普遍知晓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绩效自评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该项目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6分,项目绩效为“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性评价

部门整体支出用于保障全县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以及医疗救助服务的全面开展,分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医保经办机构的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全部为投入到基金中的各项财政补助,用于保证相关群体的医疗保障。在严格管理下,部门达到了数量指标,即参保人数,基金征缴和支出额度。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专项医保基金补助的拨付工作,有效对其实行了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有关建议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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