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08:37 【字体: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展开绩效自评的通知》(桃财函〔2019〕13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本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外下设了征缴股、财务股、结算股、审核稽查股、办公室、生育保险股、特殊人员医疗管理股等七个股室,负责基金征缴、结算、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定运转。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县编委核定人员编制26人,2019年末实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员25人,非参管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县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为城镇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负责全县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管理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2385.73万元,其中:预算安排2344.31万元;(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2385.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85.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2344.31万元, 2019年预算总支出238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5.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1984.95万元,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8.95万元。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19年总收入234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4.31万元。2018年度总支出3580.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1.98万元。支出明细如下:基本支出290.61万元,项目支出3290.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费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比上年减少4.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7万元。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严格落实各级医疗政策,做好单位内控工作,加强对定点医院药店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医疗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社会医疗福利的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良性发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主管部门满意度达95%。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全县参保人员达51000人(含退休人员);医疗基金征缴共1.5亿(含基本医疗、生育、大病);医疗基金支出预计达到1.47亿(同上);出院人次达1.6万人次,门诊人次达8.8万人次;参保人员100%享受保险待遇。(2)质量指标:基本医疗人均报销比例达到70%;生育保险政策内全额支付;大病互助政策内报销90%以上;保障离休伤残人员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3)时效指标: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4)成本指标:严格控制在预算成本2385.73万元之内,其中基本支出400.78万元,项目支出1984.95万元,三公经费在预算范围内执行。

    2. 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保证医疗基金足额征缴,保障参保人员正常报销,为参保职工分担医疗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质量,防止“因病返贫”,保留家庭的自有资金,保留其生产力和创造性,保障社会最小单位地再生产能力,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为民众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绩效自评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评价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查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自评,形成了自评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该项目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6分,项目绩效为“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城职医保中心紧紧围绕县职工医保中心工作,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使全县医保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1.严抓基础,基金征缴目标基本完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922家,参保人数53809人,基金收入18451.6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7588.81万元,大病互助收入781万元,个人帐户收入8581.88万,县财政兜底补助1500万元),基金支出18427.3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0114.91万元,大病互助支出66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7648.44万元)。当期基金结余24.34万元(统筹基金亏损1026.1万元,个人帐户结余933.44万元,大病互助结余117万元)基金达到收支平衡。累计基金结余14263万元。

(2)特殊人员医疗基金:

截止2019年年末,特殊人员为248人,其中离休干部71人,一至六级伤残军人177人。特殊人员全年基金收入1369.29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000万元),全年共支付医疗费用1325.77万元,当期基金结余5.34万元,累计赤字125.5万元。由于离休干部年龄越来越大,病情越来越复杂,医疗费用依然居高不下,去年人均医疗费用5万元,今年人均费用为4.35万元,相比略有下降。

2.狠抓监管,稽核工作有成效

(1)智能审核平台全面启动。8月智能审核平台正式启动,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得到了全程监控和实时预警,随时发现并处理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提高了医疗审核效率。几个月来,通过智能审核平台审核扣除定点医院各种违规费用35638元, 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据统计,今年十至十二月与去年同期对比,县内医院人平住院费下降320元,统筹基金支付人平下降241元。

(2)加大了稽核力度。一是定期查房与不定期查房相结合;二是对有特殊病种病人购药的定点药店进行经常性的核查,禁止非药品上架及刷卡;三是严格把关意外伤害医疗报销支付;四是通过智能审核平台实时审核和实地审核相结合,对在稽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协议严肃处理。今年共查房一万多人次,拒付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医疗费用63774.5元。调查核实涉交通事例和有第三方责任的职工意外伤害住院31人,涉及医疗费用487378.36元。在今年七月,我中心结合省政府286号令,组织人员对全县30多家定点医院,200多家定点药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大部分药店存在销售化妆品、日用品等非药品的情况,根据相关要求,我中心责令所有违规药店将所有非药品在一周内全部下架。后进行复查,该情况已基本得到整改。

(3)三是严格私营医院准入。今年我们对民营医院性质的定点医院进行了认真清理,市区除保留几家实行单病种包干的专科医院外,其余一律取消定点资格。县内民营医院,其主要承担着以前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就医保障业务,我们对县内几家民营医院加强管理,重点督查,基本纠正了民营医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强化服务,提高人民满意度。

(1)推进异地联网结算,方便“你我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参保人只需提出申请就可办好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我们实现了电话备案、网上备案等多种备案方式,使参保群众简便备案,减少跑腿次数。截止至今年10月份。我县异地就医登记平台已登记备案2154人,并已成功结算1486人。

(2)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放管服”。我中心在2018年9月18日整体入住县政务中心后,按照“放管服”的总体要求,梳理所有服务项目,通过窗口和媒体公开发布医保业务服务指南1万余份,使参保人员充分知晓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简化服务流程,清理服务堵点,减少审批程序,减少证明事项,参保人员只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业务,现在所有业务都是“一站式”办结。

1.经济性评价

部门整体支出用于保障全县职工医保服务的全面开展,分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医保经办机构的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全部为投入到基金中的各项财政补助,用于保证相关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在严格管理下,部门达到了数量指标,即参保人数,基金征缴和支出额度,全年住院人次为1.77万人次,门诊人次为8.28万人次,参保人员可100%享受医保待遇;质量指标也已达到:基本医疗人均报销比例达到70%,生育保险政策内全额支付,大病互助政策内报销90%以上,保障离休伤残人员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时效指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成本指标为2385.73万元,主要是财政对项目支出补助1984.95万元,基本支出400.78万元。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中心整体支出重点用于项目经费支出,基本完成了当年度专项医保基金补助的拨付工作,有效对其实行了监管,确保了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对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得当,业务工作与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安排配比率良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有关建议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桃源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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