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2019年度桃源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县民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制股)、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志愿者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等8个股室。
民政局机关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局属事业单位9个:包括老区办、社区办、福彩办、慈善办、殡葬事务中心、婚姻登记处、福利中心、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殡仪馆。其中老区办、福利中心和殡仪馆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全局共有编制79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包含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8名,其他工作人员7名;事业编制61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6名,退休人员51名,再就业援助对象2名。
(2)单位主要职责
本单位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执法;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县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地名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共7123.3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项目共12个,共5189.62万元,分别作出了自评打分。情况如下:
专项资金名称 | 金 额 | 得分 |
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 85.54 | 96.69 |
基本养老服务补助 | 119.80 | 93.83 |
凤滩伤残民工基本支出 | 199.04 | 100 |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 | 200.00 | 97.37 |
老年福利 | 309.24 | 94.9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433.00 | 94.9 |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 | 510.00 | 94.7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524.00 | 96.7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县级配套资金 | 545.00 | 96 |
农村及城市特困人员供养 | 2034.00 | 99.87 |
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经费 | 80.00 | 98 |
县城区地名标志牌规范设置和安装 | 150.00 | 96.25 |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21991.64万元,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支出21792.13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56万元,比上年减少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度及本年度均无。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73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共计4584人次。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1、按时按量准确发放各类民政对象补助资金。
2、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3、落实民生保障,高龄补贴等政策
4、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快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5、全县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群众满意度达98%。
(二)2019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开展主题教育抓专项治理。
2、聚焦脱贫攻坚强民生保障。
3、围绕群众关切推行文明殡葬。
4、突出考核重点抓落实结帐。
4、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全年项目资金按时按标准足额发放,保证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全县各类符合标准的民政对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对标准内的民政对象可持续的救助、保障,根据相关文件的补助标准而提高。
5、综合评价结果
桃源县民政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绩效情况进行阐述和自评,自评评价得分为96.8分。
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我局整体项目县本级配套7123.38万。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各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各项目资金都得到有效的使用,使用率按照“兜底线、建机制、织密网”要求,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提高低保保障水平,省政府连续几年将低保提标纳入重点民生实事,2019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上年度的51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上一年度的33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80元提高到200元。围绕主题教育,率先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群众“脱保”、“漏保”问题,专项治理后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955户3009人,农村低保对象9658户,17185人,净增农村低保对象3573人。全县共有10016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稳定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目标;加强社会专项救助,率先在全市对64名“事实孤儿”进行了生活救助,每月发放生活费400元,为96名贫困儿童人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00元,向上争取了400多万元专项资金为28140名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年内临时救助 多人次,流浪救助850人次,慈善救助2万人次以上,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规定执行,对民政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使用。各项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日趋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无明显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需求与保障不同步。虽然我县民政对象保障标准一直高于省定线并不断调增,但是实际增幅与群众期待和现实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特困群众生存、生产及享受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农村五保供养、儿童福利等工作在乡、村两级都没有专职人员,而是由乡镇民政办的干部和村干部兼职管理,由于乡镇民政干部工作杂、任务重、人手少,建议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增加工作经费,配强工作队伍。
八、有关建议
无
桃源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0.8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 16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3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合计 |
| 100 |
|
| 96.8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民政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79 | 76 | 96.2%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10 | 100 | 91.5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35 | 35 | 35 | |||
其中:公车购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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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车运行维护 | 35 | 35 | 35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75 | 75 | 56.5 | |||
项目支出 | 25461.17 | 5813.92 | 19885.79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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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公用经费 | 291.8 | 353.39 | 353.13 | |||
1.办公经费 | 59.2 | 50 | 61.3 | |||
2.水电费 | 12 | 14 | 37.3 | |||
3.差旅费 | 10 | 10 | 14 | |||
4.会议费 | 5 | 5 | 6 | |||
5.培训费 | 9 | 9 | 10 | |||
……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536.9 | 1514.24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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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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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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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桃源县民政局2019年敬老院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管理、维修2个).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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