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2019年特殊人群收治专项绩效自评

来源:桃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10-20 08:57 【字体:

 

2019年度公安局

特殊人群收治经费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桃源县公安局,桃源县公安局属行政机关,全局编制人数408人,实有在编人员381人,离休1人,退休176人,临聘人员297人

具体实施单位为县公安局各二层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县公安局特殊人群收治经费是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将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送常德市特殊人群涉毒收治中心(以下简称收治中心)集中管教和治疗的专项资金。该专项是由县政法委提出,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之后,由人大审核通过工并列入财政预算。县政府与市政法委签订的协议,对于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每人每年向市强制戒毒所交纳5万元收治经费

 项目年初预算70万元,全年实际拨付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将本辖区范围内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送收治中心进行集中管教和治疗,有效地解决辖区范围内涉毒重症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收治问题,从源头减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净化社会风气,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2019年绩效目标。

1、产出数量。全年共收治14人。

2、产出质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办案,办案准确率达100%。

3、产出时效。按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办案及时率达100%。

4、产出成本。办案经费支出合理合规,不超过年初预算总额70万元。

5、项目效益。将涉毒重症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收治工作切实做好;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净化社会空气,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19年我局在此项工作上共投入72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70万元专项经费,自筹2万元。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今年我局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具体用于:

1.收治中心收治费:70万元(每人每季度1.25万元)

2、送押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预算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凭收治中心开具的收费收据向财政请款拨付。资金拨付后为了规范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制定了《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由局财务室进行统一管理,并严格审核支出,确保经费的支出真实有效。在会计核算时收治经费进行专账核算,建立了专项,因车辆运行经费无法与其他办案费完全区分开来,未进行单独核算。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特殊人群收治费的缴纳,由县政府与市政法委签订的协议,对于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每人每年向市强制戒毒所交纳5万元(每季度1.25万元)收治经费,主要用于该人群的基本生活费、日常医疗费、特殊医疗费等。

五、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实施以来,全年共收治重症涉毒人员16人,有效地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2、收治人员的身心得到了治疗。收治中心按照收治、治疗、学习教育并重的原则,对收治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在对他们进行疾病治疗的同时,让他们接受法律与制度、道德与人生观的教育,帮他们重建了远离违法犯罪、重回社会的信心。

3、从源头上减少了各类案件的发案率,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六、项目自评结果

我局按文件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专项支出评价,工作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评分为91分,优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于特殊涉毒人员组成复杂,收治对象普遍患有重大疾病,给收治工作带来了很多难度。

 

 

 

2019年特殊人群收治专项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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