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0〕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19年度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预算。下设3个直属股室(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所属2个直属事业单位为(桃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桃源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共核定编制27个: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9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17人(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1人。
(二) 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6月财务建账,2019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94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2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7.5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86万元,住房保障5.3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2019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44.57万元。
2019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44.57万元。
2、收入决算。2019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44.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4.57万元。
3、支出决算 。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6 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8.97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优抚对象“八、一”慰问75万元、伤残抚恤163.6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90.39万元、义务兵优待金550.4万元、其他优抚支出543.24万元、退役士兵安置351.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64.87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1.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9万元、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7.5万元。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年度下半年公务接待费3.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省0.1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车。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1.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按季度足额发放,使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2.对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自谋职业补助金按时发放;
3.对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做好安置工作;
4.加强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确保本年度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收集基础资料、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各项评价。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客观公正的根据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项目自评对我局进行评分,综合得分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完善党组织设立。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2.持续做好优抚褒扬工作。一是开展春节和“八·一”慰问。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到驻桃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二是严格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我县各类优抚对象共有14898人。三是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共为482户义务兵家庭;四是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353万元。五是2019年为退役士兵、三属、复员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士官、军队转业干部等对象悬挂“光荣之家”牌;完成全市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3.大力抓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转业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人员接收安置的相关工作。截止12月底接收2019年秋冬季退役士兵237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 人、复员干部2 人;完成2018年度24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共发放补助金210.9万元。二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我县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 45 人,会按照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量化评分及选岗工作。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发动,2018年度退役士兵有 人申请技能培训学习,申请培训项目有汽车驾驶、会计电算化等。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帮扶。
4.落实好军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桃源县军休所现有军休人员68人(其中军休干部36名、军休士官18名、无军籍职工10名,落实政策干部4名),退休遗属13名。桃源县军休所以落实军休干部待遇为工作核心,以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为重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5.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一是要加强硬件建设为出发点,提升园区新形象。二是在弘扬革命先烈精神,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助推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摸清底数。二是加大诉求摸排力度。三是确保稳控到位。四是有效解决遗留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做好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抚恤补助标准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期望值有差距,因地域补助标准不同引发的信访的问题依然存在。
2、因部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实际情况与当事人档案记录不完整,导致政策边缘人员诉求凸显。
3、优抚对象救助资金存在较大逆差,对优抚对象家庭救助存在资金缺口。春节、八一两个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资金,帮扶解困资金预算不足,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无预算。
八、有关建议
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16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 17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 100 |
|
| 100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27 | 17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0 | 3.5 | 3.38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
|
| |||
2.出国经费 |
|
|
| |||
3.公务接待 |
| 3.5 | 3.38 | |||
项目支出 | 0 | 1868.97 | 1868.97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1868.97 | 1868.97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0 | 4.58 | 32.3 | |||
1.办公经费 |
| 25 | 25.3 | |||
2.水电费 |
| 1.5 | 1.17 | |||
3.差旅费 |
| 5 | 4.61 | |||
4.会议费 |
| 1 | 1.06 | |||
5.培训费 |
| 0.58 | 0.16 | |||
......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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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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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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