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县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22:10 【字体:

桃源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县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展开绩效自评的通知》(桃财函〔2019〕13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县级配套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而成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人社局管理,现核定事业编制55名,实有工作人员49名,退休2人,其中县本部22名,派驻审核员27名(含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1名)。

我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监督、指导和经办服务。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经费,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工作。确定协议医疗机构,承担协议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协议服务;负责对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市、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是城乡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全县参保农民医疗费用的补偿报销,按照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设立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普通(家庭)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和重慢病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2019年我县参保人数828787人,按基金人平筹集标准740元,基金筹集总额61330.23万元,2019年按照中央城乡医保基金补助标准,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19.8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555.71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合计5175.5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贯彻国家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建立健全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医疗保障,解决治病就医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指数和生活水平。

(二)2019年绩效目标

各级财政配套补助及时到位,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补偿按规定政策落实到位,住院医疗费用平均补偿率达65%以上。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我县参合人数为828787人,按人平740元筹资标准,城乡医保基金政策性应筹集资金61330.23万元,其中市县二级财政补助5175.51万元,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1831.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6792.75万元,住院支出48456.40万元,门诊支出8336.35万元;大病保险支出5039.16万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保证参保居民利益,我县依据《桃源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明确了基金的使用范围,报销比例,报销程序。为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制定了《桃源县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以大病为主,兼顾门诊的原则,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为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风险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占年度基金总额的82.02%,其中大病保险人平65元,意外伤害保险人平25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占年度基金的6.9%;特殊门诊基金占57.97%;风险基金占年度基金的3.11%。并按照《桃源县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确定了住院、特慢病门诊补偿标准。

为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参保住院居民的利益,我们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以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平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1831.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6792.75万元,住院支出48456.40万元,门诊支出8336.35万元;大病保险支出5039.16万元。

全县共有66.36万人次享受医疗补偿,受益面85.2%。其中住院补偿14.41万人次,受益面18.5%;重慢病门诊及其他统筹门诊补偿42.92万人次;家庭门诊账户补偿85172人次。全县因疾病住院实际补偿率为65.01%,其中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新农合补偿率为75%。

六、项目自评结果

该项目对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得分100分,项目绩效为“优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国家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我县从2007年开始实施此项制度,随着人均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基金规模也越来越大,城乡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让党中央、国务院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让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通过这些年新农合政策的实施,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困难与问题:一是参保收缴难度大。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参保个人缴费调标快,涨幅大,由启动时10元/人增加到2019年220元/人。二是医疗费用增长较快,增加了参保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如2019年度我县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为63390.41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10674.37万元,涨幅为20.25%。三是监管难度大,存在骗取、套取基金的风险。参保对象遍及全国各地,国家层面未建立大医保平台,信息不能共享,县外尤其是市外就医监管为盲区。另外,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过度医疗,小病大治,滥检查乱收费等现象也比较突出。

 

 

二0二年十月十八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项目决策

50

项目目标

10

目标内容

10

是否贯彻落实省、市新农合精神,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目标明确得10

10


决策过程

10

决策依据

5

项目符合省、市有关新农合文件规定,并确立中长期规划。

符合得满分

5


决策程序

5

项目申报符合程序,基数申报准确。

申报准确得5分,不准确不得分

5


资金分配

30

分配办法

10

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补助,设立住院基金、门诊统筹基金、风险调节基金

 

少设立一项扣1分,按要求设立得全分。

10


分配结果

20

住院统筹基金82.4%

门诊统筹基金12%

家庭门诊基金5.6%

风险基金12

按标准分配得20分,未按要求一项扣1

20


项目管理

50

资金到位

10

到位率

5

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下降1%1

5


到位时效

5

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按时到位得满分。

5


资金管理

20

资金使用

10

严格按照《桃源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执行

发现一起违规补偿的扣1

10


财务管理

10

设立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设立基金专户

 

制度健全得全分,缺一项扣1

10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5

成立新农合管理委员会

成立新农合基金监督委员会

 

机构健全得满分

5


管理制度

5

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制度

 

有相关制度得满分

5


项目效果

10

经济效益


无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5

住院补偿率达65%

人平住院费用控制在标准以内

 

一项不合格扣1

5


可持续影响

2

建立完整的医疗参保信息库

信息完整得2分差一处扣0.5

2


服务对象满意度

3

农民满意度达90%以上

下发300份民意调查表,一份不满意0.1

3


总分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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