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1〕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情况。2020年末,全局共有在职人员231人,其中公务员25人,事业人员206人;离休3人;退休116人。年末独立核算机构4个:交通运输局机关、县地方海事处、县运管处、县质安所。
2.单位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全县水上、道路行业执法,路政、运政、港口码头管理,公路建设与养护和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财务支出情况。2020年全年支出6090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7.25万元,占总支出的6.65%(人员经费3217.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9%,日常公用经费82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51%);项目支出56854.5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3.35%。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2020年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600.78万元,与上年6284.41万元相比,增加316.37万元,增加5.03%。增加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年末决算收入72506.66万元,支出60901.78万元。上年结转129.26万元,结转下年11734.14万元。预决算差异形成的原因:一是津补贴增长及补发;二是预决算口径不同,预算中不包含上级专项资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2020年全年收入7250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76.99万元,占总收入的96.79%;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上级补助收入378.9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事业收入124.91万元,占总收入的0.17%;其他收入1805.85万元,占总收入的2.49%。2020年全年支出6090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7.25万元,占总支出的6.65%;项目支出56854.5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93.35%。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2020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9.31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经费45.16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0辆;公务接待费34.14万元。公务车运行经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24.73%;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8.87%。
2.“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情况。健全“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支出使用报销程序。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局机关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完善交通网络,改善了全县交通环境;积极探讨交通建设新模式,推动了全县交通运输改革进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方便群众出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重点工程:年内计划完成县城至火车站公路、沅澧快速干线第四大道、热市镇温泉疗养度假中心旅游公路、栖凤山田园小镇公路、牛车河火车站进场公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桃源火车站至龙潭公路建设,年内完成路基工程;启动牛车河至栗子乪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民生工程:全力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交通运输管理:抓安全监管,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抓质量监督,提升交通工程品质;抓队伍建设,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度,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依据中央、省、县有关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审查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资料和辅证材料等方式,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客观公正的核查财政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
五、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综合分析,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次为 优秀 。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谋划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桃源县交通运输局紧跟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中心,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人民便捷出行的原则,加快交通建设步伐,着力项目规划储备,突出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交通规划绘就发展蓝图。“十四五”规划是《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我局秉持交通先行,适度超前的方针,抢抓政策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充短板,积极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编制了《“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全县拟投资178亿元实施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独立特大桥、道路运输站场及港口码头水运建设等6大类交通项目,不断优化区域路网,改善城乡交通条件,促进区域扶贫、旅游资源开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目前,国省干线、危桥改造、渡改桥、新建桥梁等项目均与省交通运输厅对接,项目入库基本落实。桃源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已入库“十四五”预备项目。木塘垸互通建设已取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批复。
二是交通建设取得喜人成果。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全力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投资12亿元,截止12月份,共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 12.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8%。官新高速(桃源段)全面开工建设;S240常张高速河洑互通至桃源火车站公路年前可建成通车;S311桃源火车站至龙潭公路一标段路基已基本完成,正在进入路面施工。二标段正在进行路基工程施工,预计年底进入路面施工;热市镇星德山后山公路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热市温泉景区公路工程一标段正进行交工验收,二标段已基本完成顶推施工,预计12月份完工。按照省市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大力实施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1497公里、窄路加宽89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8座、安防工程290公里。积极开展牛栗公路、漆陬公路、常张高速公路木塘垸互通、桃源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十四五”规划项目尽早落地。
三是交通管理创出务实举措。1.扎实抓好公路养护管理。按照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公路目标,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年投入393.8万元实施自管线路30个水毁项目及S315牛车河至栗子乪路面抢修及水毁修复工程;督促指导自管县乡公路养护承包人和28个乡镇(街道)开展乡村公路路肩清杂、水沟清杂疏通、路面清扫、行道树刷灰等日常养护任务。积极查处侵犯路产路权案件2起,协调涉路纠纷16件。2.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采取流动检查和设点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全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检查车辆150余台,纠正违规经营行为30余起,查处违规车辆32台。重点对非法设点培训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开展集中执法行动5次,清理非法培训点3处,查扣违规培训教练车6台。3.持续加强水路运输管理。启动了企业年度核查工作,对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人员配置、从业人员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等情况进行核查,现已完成3家县内运输企业的核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处罚中巷口渡口湘桃源标渡2019客渡船超载50%的行为,对渡口签单员进行问责约谈,对涉事船主给予2000元罚款。4.聚力开展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按照“合法经营一批、依法取缔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聚力开展非法码头渡口整治。目前6个规范提升类码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31个关闭拆除类、2个取缔类码头已全部完成;18处渡口已全部完成撤销。5.重点整治环保突出问题。开展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对不按要求遮盖货物,造成严重抛撒、污染的运输车辆严厉处罚。完成市级交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2件。及时落实县蓝天办下达的中轻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7号。
四是交通安全呈现平稳态势。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道路运输安全集中开展大检查。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企业,客运站场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危险品和旅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站外拉客行为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驾驶员、车辆路面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13家次,立案调查431起,实施行政处罚231起,处罚金额达67万余元。强力开展“隐患清零”和道路交通安全“顽障痼疾”整治行动,共排查安全隐患80余起,对5起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令车辆停运15天。2.公路安全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遵循“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区域联动、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治超力度,加强流动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共处罚各类违法超限案件1360余起,卸货23745吨,记分1602分,降驾6起,强制恢复改拼装车辆39台,处罚源头企业16家,停止工业供电3家,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1起,治超案件办理数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约17%。3.水上交通安全实行无缝隙管理。做好沅水桃源水电站和凌津滩水电站过闸船舶调度及安全通航保障。上半年两个水电站上、下行过闸船舶共5800余艘(次)。调动各类水上救援力量,对出现搁浅险情和在汛期走锚的船舶组织施救。全年共施救船舶56艘(次)。4.工程质量安全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对自然村通水泥路、危桥改造、生命防护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开展监督检查90余次,整改安全隐患9起,下达《质量整改指令》3份,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3次,确保交通建设项目工程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五是交通行业树立良好形象。一是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切实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式办结”的服务举措,完成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许可19件、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1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审批1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5件。二是深入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局党组坚持每月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用心学、用情领、用力做,以实干、实绩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按照“五个一”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全面自查,及时整改,提升务实、高效、廉洁的交通行业形象。三是办理建议提案。按照端正办理态度,压实办理责任,把握办理重点,提高办理质量的要求,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积极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较好地完成了21件主办建议、提案回复(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四是真情结对帮扶。严格按照“空城帮扶”行动要求,组织全系统114名帮扶责任人每周定期深入扶贫点村开展入户走访,明晰任务、细化举措、对标整改,夯实了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及后盾单位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帮扶质量。送去慰问物质、慰问金及开展消费扶贫折合人民币共计26万元。
六是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一是疫情防控担当有为。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5次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恢复部分道路、水路客运服务等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抽调96名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常张高速架桥收费站出口,期间共检查车辆60000余台次,检测人员119000人次,劝返湖北牌照车辆130余台次,劝返人员500余人次,有效遏制新冠病毒在我县蔓延,全力维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复工复产全力推动。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完成交通项目复工报批工作;安排联络员驻点站场企业现场督促指导做好体温检测、人员信息登记、车辆消毒、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协调水陆运输企业尽快恢复营运;对全县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开展交通运输保通保畅督查,共整改乡村公路物理隔断公路10处,及时撤除、清理疫情检查站(点)标志、标牌等30余处;主动对接县人社、工信、铁路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及欣运集团桃源分公司,组织调度专列、专车为前往广东、浙江农民工返岗复工提供“点对点”运输服务,共输送返岗务工人员3101人,其中专列一趟521人,专车104辆、2580人。三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组建局改革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完成桃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站三中心”“三定”申报工作并得到批复;8月31日举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揭牌仪式。11月27日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召开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为形成职能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规范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体制扎实开展基础工作。
七是基层党建开展严细深实。一是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开展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展现出风正、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二是基层组织不断夯实。成立了县交通运输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和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搞好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以及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直属机关党委共发展新党员14名,其中,批准预备党员转正2名、预备党员3名、发展对象3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名,为党组织注入了新鲜血液。三是党风廉洁建设见实效。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交办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章整制,力争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及时整改;着力开展“五个一”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自查自纠,对办公用房超标、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进行强力整改。
一年来,交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建设计划短缺,不能满足群众建设需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和水平偏低,部分农村公路路况亟待提升;交通安全隐患层出不穷,整治力度需要持续加强;交通执法改革尚未完全到位,职能职责有待整合,所有这些问题都将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七、有关建议
鉴于我局人员经费严重不足实际情况,建议县财政加大对交通人员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交通工作正常运转。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1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1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8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247 | 231 | 93.52%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18.86 | 108 | 79.31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79.2 | 60 | 45.16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79.2 | 60 | 45.16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39.66 | 48 | 34.14 | |||
项目支出 | 43738.54 | 2450 | 56854.52 | |||
1.业务工作专项 | 43651.67 | 2211 | 56705.4 | |||
2.运行维护专项 | 86.87 | 239 | 149.12 | |||
…… | ||||||
公用经费 | 611.19 | 957.86 | 758.66 | |||
1.办公经费 | 27.22 | 52.5 | 33.65 | |||
2.水电费 | 33.87 | 40 | 33.71 | |||
3.差旅费 | 21.94 | 32 | 35.15 | |||
4.会议费 | 2 | 10 | 0 | |||
5.培训费 | 10.43 | 19 | 15.54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2236.45 | 1963.96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健全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支出使用报销程序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数包括所有资金来源的支出,决算填报数仅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的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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