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及专项绩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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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填报单位:桃源县民政局 | |||||||
部门名称 | 桃源县民政局 | ||||||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 资金总额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 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资金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10,626.27 | 6,253.04 | 277.00 | 746.23 | 5,060.55 | 5,565.72 | ||
部门职能职责描述 | 桃源县民政局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相关办法和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执法;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县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建设与区划地名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 ||||||
整体绩效目标 | 1、创建全省“五化民政”重点县。2021年我县已纳入全省五化民政建设重点县之一,今年将举全力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全面完成五化民政评估各项指标任务,顺利验收过关,以取得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2、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廉政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快推进“五型机关”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设“五化”支部。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资金项目、购买服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3、完善民生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加大兜底保障政策解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加强对基层民政专干及信息员的培训和指导,巩固2020年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4、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加速养老事业发展。完善落实养老服务政策,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新建茶庵铺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县福利中心,新增护理床位270张。5、深化村民自治,创新基层治理。对全县413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6、关注儿童工作,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点风险隐患。按照儿童之家“有牌子、有活动场地、有活动记录、有档案资料、有制度上墙”的“五有”要求,2021年全县村(居)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7、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突出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做好规范登记管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各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8、重社会事务,促服务升级。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加大宣传,强化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加强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墓殡葬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申报调整火化区范围。加强社会救助事务力度。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救助质量。在冬夏两季分别开展 “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活动,切实抓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90-99岁高龄老人人数 | 补贴90-99岁高龄老人人数 | 2864人 | 历史标准 | ||
补贴百岁以上高龄老人人数 | 补贴百岁以上高龄老人人数 | 43人 | 历史标准 | ||||
凤滩伤残民工基本支出发放补助凤滩民工人数 | 发放补助凤滩民工人数 | 219人 | 历史标准 | ||||
凤滩伤残民工基本支出发放补助竹园民工人数 | 发放补助竹园民工人数 | 7人 | 历史标准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 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年审排查,年度内保障户数 | 11804户 | 历史标准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 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年审排查,年度内保障人数 | 21319人 | 历史标准 |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 | 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年审排查,年度内保障户数 | 1743户 | 历史标准 |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 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年审排查,年度内保障人数 | 2598人 | 历史标准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县级配套资金补贴人数 | 全县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数 | 24000人 | 历史标准 | ||||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保障机构数 | 保障全县公办乡镇(街道)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数量 | 37所 | 计划标准 | ||||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保障人数 | 敬老院管理经费保障人数 | ≥1200人 | 历史标准 | ||||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维修项目个数 | 维修项目个数 | ≥20个 | 计划标准 | ||||
安装消防设施的敬老院 | 敬老院个数 | 24个 | 计划标准 | ||||
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人数 | 破停产企业遗属,离休干部的配偶、遗孀 | 128名 | 历史标准 | ||||
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经费救助工作单位数 | 全县乡镇、街道数量 | 28个 | 历史标准 | ||||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保障人数 | 城市特困281人,农村特困7730人,死亡率5%,约445人 | ≥445人 | 历史标准 | ||||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每年人均补贴标准 | 每年人均补贴标准 | 6000元 | 计划标准 | ||||
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每年人均补贴标准 | 每年人均补贴标准 | 8760元 | 计划标准 | ||||
农村及城市特困供养供养对象 | 农村特困7730人、城市特困281人 | 8011人 | 历史标准 | ||||
质量指标 | 保障目标人群覆盖率 | 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补贴对象精准率 | 补贴对象精准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补贴金额准确率 | 补贴金额准确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经费乡镇覆盖率 | 乡镇覆盖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资金发放合规率 | 资金发放合规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事务正常运转率 | 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事务正常运转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维修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 | 维修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消防设施安装达标 | 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 | 机关事务正常运转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按进度,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的情况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854.9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158.83万元(其中桃源养护院项目建设3000万元、社工站建设350万元、社会孵化基地建设50万元、新建公墓墓穴250万元、新建殡仪馆监控系统采购30万元、新殡仪馆购买第三方服务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76万元。 | 5060.55万元 | 计划标准 | |||
项目支出 | 社会救助工作专项50万元;全县敬老院管理经费510万元;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补助48万元;孤儿生活补助20.20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26.68万元;高龄补贴402.72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12.36万元;全县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15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县级配套资金705.60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24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3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丧葬费241.14万元;农村及城市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费2034万元;破停产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遗孀、配偶生活补助)119.40万元;60年代精简人员定期补助7.33万元;凤滩伤残民工个案医疗救助27.88万元;凤滩伤残民工基本支出196.88万元;殡管所、救助站、福利院工作经费10.53万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8万元。 | 5565.72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无 | |||||
社会效益 | 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 项目实施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影响 | 保障 | 计划标准 | |||
社会管理 | 项目实施对规范社会管理的影响 | 规范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 | 无 | ||||||
可持续影响 | 无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计划标准 |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 计划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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