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8 17:14 【字体: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部门预算整体支出

 

项目承担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建设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填报日期:    2021年 4月 18 日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精细化、科学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单位责任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按照《桃源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桃源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综合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公用事业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考评股智慧城市管理中心、交通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城市城建执法大队、环保执法大队、驻漳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驻浔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14个职能股室。县城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实行统一核算。

县城管局共有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含工勤人员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3人。

单位资产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原值52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87.00万元,车辆74.60万元,通用设备99.8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9.59万元。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2 .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 .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 .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 .行使城市燃气、供水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相应资质而进行燃气、供水工程施工以及经营燃气和供水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 .行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 .行使烟花爆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者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 .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11 .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涉及城区内擅自占道搭灵棚、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冥钞以及未经允许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绩效目标

(一)绩效总目标

加大重点区域管控,提高市容秩序标准,为卫生城市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队伍建设,塑造全新城管队伍形象,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夯实基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二)2020年年度绩效目标

1.户外广告。清理临街立面、擅自设置立面广告牌,以及黄花井大桥广告。

2.城区交通秩序。发放《违停整治宣传》《非法营运宣传告之书》等宣传单达2万份,开展联合整治,彻底解决城区停车乱象问题。

3.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做到每天凌晨集中全面普扫,全天分段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对重点路段、市场口和易脏区域实行重点清扫保洁。将机械化大面积作业和人工保洁相结合,每天洒水洗扫3次以上,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5%以上。

4.渣土管理。购置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20台,并加强对6家渣土公司的考评考核。                                          

5.社区管理。每月对县城区人行道、垃圾桶等进行15次以上冲洗,形成日常保洁制度,由外包公司进行县城“牛皮癣”清除、“漏水筛”疏通、公交站台清洗等,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

6.控制违章建筑。推进管理分区模式,并分组对区域进行巡查,巡查频率达每天一次,区域覆盖率达100% ;对于群众举报违章建筑案件处理率达100%;对于已依法下达通知书拆除的违章建筑,执行拆除率达100%。

7.违法投诉。对所有投诉案件都做到了事事有交办,项项有落实,未发生一起超期办结。

8.城区禁燃。禁炮区内巡查范围覆盖率达到100%,巡查时长达到全天候不间断。

9.城乡垃圾处理。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垃圾掩埋提质改造工程,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按市生环委要求,填埋场应进行封场治理

10.扶贫攻坚。落实65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0个贫困户,组织每家每户深入走访了4次以上

三、部门财务情况

(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县城管局决算收入5525.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7.99万元;全年支出5221.13万元,结转下年304.7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1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020年,决算支出522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9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35万元,项目支出3410.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04.7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县城管局预算收入3677.23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7.23万元,非税收入300万元,其他收入1570万元,上年结转180万元;预算支出3677.23万元,基本支出1420.76万元,项目支出2256.4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项目

2019

决算

2020

2020年决算较2020年预算增减

预算

决算


公务接待费

35.86

43.00

23.86

-19.14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

因公出国出境费

-

-

-

-

合  计

35.86

43

23.86

-19.14

从帐面反映的上表数字可以看出:

2020年,县城管局对“三公”经费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数43万元,决算数35.9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55.48%,2020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下降19.14万元,降低44.51%,主要是公务接待明显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规定的定额标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经县财政局审批、区人大批复后形成最终部门预算。在具体执行中制定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会计及出纳岗位职责、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政府采购等进行了有效管控。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建立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提高了行政管理水平。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1. 户外广告。2020年,全面清理了临街立面和擅自设置的破损广告牌400多块;进一步规范门店装修围挡500余次。重新更换设置街道名称、小巷名称牌100多条。目标完成。

2.城区交通秩序。组织开展4次关于对非法营运车辆和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的联合整治,处理违停1000台次(其中拖离人行道违停车辆917台次)。发放《违停整治宣传》,《非法营运宣传告之书》等宣传单2万多份。目标完成。

3.清扫保洁。落实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做到每天凌晨集中全面普扫,全天分段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对重点路段、市场口和易脏区域实行重点清扫保洁。将机械化大面积作业和人工保洁相结合,每天洒水洗扫3次,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5%。目标完成。

4.渣土管理。逐步淘汰状况差的渣土车辆,已分批次购置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20台,并加强对6家渣土公司的考评考核,实行月评比制度。目标完成。

5.社区管理。每月对县城区人行道、垃圾桶等进行15次冲洗,形成了日常保洁制度,由外包公司进行县城“牛皮癣”清除、“漏水筛”疏通、公交站台进行了清洗,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督导检查目标完成。

6.控制违章建筑采取人员分组、管理分区的模式,对城区控违拆违实行东区、南区、老城区网格化管理,每天每组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区域覆盖率达100% ,全年未发生控违拆违信访案件,对于群众举报违章建筑案件处理率达100%。对于已依法下达通知书拆除的违章建筑执行拆除率达100%。目标完成。

7.违法投诉。处理县长热线交办件县长热线交办件198件、网上投诉40余件,电话咨询与投诉1385件,接待来访182人次,其中噪音、油烟、交通、游摊游担等影响市容秩序的投诉、咨询占85%以上。对所有投诉案件都做到了事事有交办,项项有落实,未发生一起超期办结。目标完成。

8.城区禁燃。安排专人全天候在禁炮区内实行巡查,并深入到各社区、各村组,禁炮区内巡查覆盖率达100%。目标完成。

9.城乡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8年6月正式启动,现已完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报告,以及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编制、评审和批复、社会资本方资格审查、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和稳评,生活垃圾提质改造工程于2019年8月完成并投入运行,垃圾填埋库容由14万立方米扩容至39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日处理能力由日处理100吨提高至300吨,该场已纳入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监管,监测报告排放达标。启动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按市生环委要求,填埋场应进行封场治理。目标完成。

10.扶贫攻坚。派驻了2名优秀党员长期驻理公港镇金鸡山村、龙潭镇枣儿垭任第一支部书记,落实了65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0个贫困户,组织每家每户深入走访了4次。目标完成。

(二)单位主要效益

    2020年度,县城管局紧扣绩效目标,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条例,严格执行政策,加强预算管理,取得了良好绩效,主要表现如下:

1.经济效益

(1)本年度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支出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社会效益

(1)城管队伍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县城管局大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建强阵地、提升形象,各支部对党员实行积分化,严格管理,开展“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学习,组织全体党员收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事迹报告团宣讲,并以“做表率、履职责、勇创新”为主题开展研讨交流。通过多方面的教育,2020年在市对县城市管理季度考核中,考核排名和市民满意率稳步提升,第四季度考核为全市第三名,市民满意率高达98%,获得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

(2)城乡居民满意度稳步提高。一是提升了户外广告质量、疏通了交通秩序、完善了市内卫生清扫、强化了渣土管理,使得市容市貌得到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二是继续推行禁燃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城乡垃圾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环保得以强势推进,可持续发展政策得到有力执行;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联系与协调公港镇金鸡山扶贫工作,完成落实了结对帮扶200个贫困户,组织每家每户深入走访了4次,对贫困户的住房、医疗、教育、安全饮水逐一排查,集中安置贫困户9户,危房改造2户,对村级公路3.8公里进行了扩宽和安全护栏安装,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经过一年的扶贫工作,贫困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保障,贫困地区的经济得到一定的发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综合评价结果

本单位接受县财政局绩效自评工作后,立即启动绩效评价程序,抽调专人组成评价小组,并准备评价资料,进行绩效自评。经综合评价,县城管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改进

1.不断改革管理手段。城市管理内容庞杂,设身处地为被管理者着想,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从而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不断引入一些辅助手段,提高创新力度,如“野广告”清理中的市场手段,“门前三包”落实上的奖惩机制,吸引市民参与的举报投诉平台,以及“数字城管”信息系统。通过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才能全面提高管理成效。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控违拆违力量。加强责任意识,逐渐形成健全的“县控违办、城管、街道、社区”四级控违拆工作防控体系。加强巡查力度,掌握信息及时,做到对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同时采取严厉的追责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查处。

附件:

1.桃源县城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020年整体自评附件1-2.xls


2.桃源县城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