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市场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是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市场管理股、考核办,下设机构6个:荷花农贸市场、漳江农贸市场、新河桥农贸市场、东街临时农贸市场、果蔬临时市场、桃源商城。截至2020年底,核定事业编制127人,实有121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70人,另有退休人员44人,遗属7人。单位负责人:龙成。地址:浔阳街道荷花农贸市场。
单位资产状况: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报表反映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13.5万元。其中:房屋328.5万元;通用设备49.8万元;专用设备3.4万元;家具、用具31.8万元。
(二)单位主要职责
1. 经营管理市场资产、市场内物业管理、市场规划、开发、维修。
2. 负责市场内安全、卫生、消防、治安、秩序等日常服务。
3. 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咨询和其它服务。
4. 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手续费提成和其它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5.全面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农贸市场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全年共支出92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5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6.1万元);项目支出总数52.8万元(用于农贸市场维修37.8万元,县文明创建10万元、土桥市场管理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支出计划为1338.83万元,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45.69万元,支出645.69万元。
年初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农贸市场维修项目及商城消防及喷淋系统建设的不确定性导致的。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 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86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加强了整个单位对公务接待严格把关。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要求,单位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且每季度 “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数,及时上报县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控制数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也不得随意追加预算。对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经营管理市场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征收非税收入。做好市场维修、改造,保障市场正常运营,配合政府对市场拆迁、修建规划、经营户安置等工作;保持国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化,常态化;做好市场日常安全生产,保障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市场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保证市场食品安全,确保市场规范、有序、卫生、安全,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群众满意,逐年提高三年内争取达到并稳定在95﹪以上。(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经营管理市场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征收非税收入。
2、配合县政府及城投公司对新建果蔬批发市场的规划、修建及市场配套实施的完善相关工作。
3、启动规划新果蔬批发市场招租方案及临时果蔬批发市场整体搬迁方案;
4、抓好市场基础设施维护,改造工作,保障市场正常运营;
5、抓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卫复审、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顺利通过,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6、做好市场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口;
7、做好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三查”及市场消毒工作;
8、做好商城消防改造及市场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保证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9、做好单位综治工作,确保单位和谐稳定;
10、申报创县级文明单位,积极提升单位整体精神文明形象和干部职工工作技能。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市场服务中心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经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后,形成本绩效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市场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等级:“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度绩效目标描述)
预算配置评价 2020年编制人数为12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70人,相比2019年增加3人,是由于人员调动,调入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55%。
预算执行评价 2020年年初预算数1338.83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923.64万元预算完成率达68%。2020年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数221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68.91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76%;2020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全年实际支出9.6万,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6%。
2020年,根据我中心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市场疫情防控落实到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市场服务中心按照县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店面及关闭活禽宰杀交易,每个市场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天市场内2次消毒,对经营户进行人员摸排,建立体温台账,市场建立进口冷链食品检查台账。配合疾控中心完成市场全面核酸检测,实行市场包保,责任到人。一年来,市场未出现一例新冠肺炎和冷链食品阳性事件。
2、两创顺利通过。2020年迎接国卫复审、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检查,持续开展“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分别在4月、11月在县城区5个农贸市场进行卫生大扫除,对整个市场全面保洁,清理杂物、蜘蛛网,清洗地面、摊位、厕所,铲除牛皮癣,开展病媒防制除四害工作,聘请专业病媒防制科力公司从4月份开始对5个农贸市场进行病媒防制,安装毒饵站30个、投放灭鼠饵料80公斤、灭蟑药2件、灭蝇饵剂2件,安装诱蝇笼13个、灭蝇粘板5件,残杀威水剂1件。为城区居民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购物环境,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构筑一条坚强有力的防线,保障了11月份国卫复审顺利通过。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使广大经营户树立规范自律的文明经营意识,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彩页、横幅等形式向经营者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同时安排专人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做到车辆停放有序,车头一致。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予以取缔,保障市场内外消防通道通畅。参与全县义务交通路口劝导9次,路段值守7次,为县创省级文明县城验收顺利通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3、市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10件,累计建设维修金额40多万。
4、严格落实农残检测工作责任。2020年7月开始,市场服务中心从农业农村局接手荷花农贸市场、漳江农贸市场、临时果蔬批发市场3个市场的农残检测,截止年底,我中心共计检测19010份样,开出15850张检验报告单。
5、全面推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不断激励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提高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平安创建志愿者活动,积极响应上级文明办精神要求,全年开展“认领微心愿 争当圆梦人”、“爱心敬老 情暖家庭”、“绿化桃源 从我做起”、“进社区众创平安”、“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等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共计10次。累计志愿者人数27人,活动时长累计178小时。每月进社区开展19日平安创建志愿者活动共计10次。累计志愿者人数25人次,活动时长累计30小时,已通过浔阳街道办平安建设考核,获得优秀等次。2020年成功创建县级文明单位。
6、加强市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业务股每月对6个市场进行一次市场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10余起,现场责令改正15起,下达消防整改通知书2份,及时更换不合格、过期或者损坏的消防器材,截止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是邀请省消防协会专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中心干部职工与部分经营户全程参与,使大家对防火、灭火、逃生等知识有了较好的掌握,全年消防知识培训2次。四是与6个市场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产生的主要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情况:全年已收取市场摊位费及租金291万元金额上交财政非税。年初预算284.5万元,完成率102%。
2.社会效益情况:新建批发大市场面积32451.55㎡,妥善安置经营户169家。
3.生态效益情况:对生态环境无污染。
4.可持续性效益情况:提高了城市品质,方便了居民生活.
5.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经过调查,老百姓满意度9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漳江农贸市场设施、设备老化,新河桥、东街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设备不健全造成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难度大。
2. 农贸市场日常工作管理力度不够。
3. 会计凭证未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4. 未对固定资产结存情况进行及时清点。
七、有关建议
1.市场陈旧老化,硬件设施落后,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有效的改造,才能确保市场安全正常运行。
2.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保管。
3.利用财政部门清产核资的时候,对实物资产往来资产、债务进行及时的清理,并按规定权限进行报批、核销,做到账实相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4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6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1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市场服务中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27 | 70 | 55.1%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1.4 | 10 | 9.6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11.4 | 10 | 9.6 | |||
项目支出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2.运行维护专项 | 89 | 69 | 52.8 | |||
…… | ||||||
公用经费 | ||||||
1.办公经费 | 20.9 | 22 | 14.1 | |||
2.水电费 | 5.5 | 38 | 8.9 | |||
3.差旅费 | 0.5 | 3 | 0.39 | |||
4.会议费 | 0 | 1 | 0 | |||
5.培训费 | 0.9 | 1 | 0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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