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发〔2021〕5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20年度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正科级行政单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对外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现有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法规股、投资股、农村经济股、收费和价格管理股、粮食产业发展与科技股、粮食管理与物资能源储备股。
现有下属二级单位8个: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县产业发展事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商务粮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除桃源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外,其他单位由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年末实有人数149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77人。遗属人员15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是研究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批、概算等环节进行管理,主管价格和收费的综合经济部门。同时负责粮食安全存储(含县级储备粮)、质量监测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3.34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1.04万元,公用经费91.39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30.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83.9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收入预算数3252.6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4.15万元,其他收入2258.5万元。支出预算数3252.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8.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65万元,对企业补助性支出63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2020年度收入决算数2911.15万元。支出决算数3483.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7.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5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214万元,对企业补助1207.06万元。
3.年初收支结转和年末收支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初收支结转资金1461.83万元,年末收支结余资金889.6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2万元。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4.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4.62万元。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发改委的工作指导下,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 狠抓产业立市、项目建设、争项争资、农村经济、环境保护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在完成“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总目标是:一是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二是确保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干出成效。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经济指标稳中有升;二是争资争项工作再上台阶;三是重点项目快速推进。
2.中心工作务实高效。积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十四五”规划编制、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业务工作扎实开展。扎实开展招投标、行政审批服务、价格认证监测、价格收费、粮食监督检查、粮食产业发展等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服务工作快捷便民,监管工作及时到位。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查看文件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资料、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了综合评价。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考评,2020年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前三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00.7亿元,增长3.0%,增速排全市第4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
2.固定资产投资。1-12月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3.95亿元,增速15.4%,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27个,完成投资223.7亿元,增长33.7%;5000万元以下项目257个,完成投资73.9亿元,下降19.6%;房地产投资16.3亿元,增速27.2%。桃源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3.95亿元,增速15.4%;产业投资增速10.3%,占固定资产投资67%。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产业投资的比重为9.17%,技改投资占产业投资的比重为53.76%。
今年纳入市级“项目推进年”工作考核的项目共18个,完成投资44.4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3.7%。其中,省级重点建设项目1个,完成投资1.7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38.8%。6个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全部启动前期工作,储备市级重大前期项目12个;策划开发项目21个。
3.三产业发展指标。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62家,完成服务业增加值197.6亿元,增速2.7 %。
(二)主要工作情况
1.“三新”项目实现预期。按照市考核要求,今年我县“三新”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新引进10亿以上项目3个,开工率达到70%;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5个,其中5亿以上项目6个,工业项目20个;新投产亿元以上项目24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20个。”截止12月底,全县“三新”项目的基本情况是:新引进项目38个,总投资159.1亿元。其中5-10亿元以上项目5个,10-50亿元以上项目2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主要是桃源县正邦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园项目。新开工项目25个,总投资87.93亿元。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6个,分别为桃源王府井购物中心项目、宝特瑞能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老祖岩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德雅集团医疗康养及现代化农业产业园项目、高能达电池生产项目、湘西北现代装饰建材产业园二期。新投产项目24个,总投资59.03亿元。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5个,主要是装配式建筑配套产业园项目、铝型材及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漳江创业园东区标准化厂房、湘西北现代装饰建材产业园一期、热市温泉旅游度假项目。
2.项目建设持续增长。一是推进重大项目库建设。我们按照上级投资方向,结合县情实际,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重大项目进行了反复多轮研判、修改、完善,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形成了我县重大项目库目录,涉及项目10类243个。目前正在抓紧推进入库项目的可研批复、用地预审、规划等前期工作。二是加大项目建设调度。今年,县委书记庞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海芳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导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行通报。每个季度举行了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三是积极推进联企服务。牵头制定了县级领导及机关单位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责任清单,由县级领导、正科级以上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126家在桃创业发展的企业提供全方位“妈妈式”服务。
3.争项争资成效显著。按照国家投资方向和投资政策,结合县情实际,由发改牵头,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债、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常规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专项债争取方面。我县共组织申报第一、二、三批政府专项债项目33个,总投资151.9亿,申请发债77.6亿。共入围项目23个,总投资105.37亿元,债券资金需求65.2亿元;已发债成功7个,总投资25.03亿元,发债资金11.57亿元。从入围项目个数和发债资金额度来看,均位列各区县市第一。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争取方面。组织申报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11个,项目总投资 93.2亿元,拟申请中央投资39.3亿元,涉及公共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累计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常规项目28个,总投资2.33亿,申请上级投资1.29亿。截止目前,共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45个,上级投资3.06 亿元,位列各区县市前列。
4.易地搬迁稳扎稳打。“十三五”期间我县累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685户12225人,占全市总任务的三分之一。为确保打赢易地搬迁收官之战,我们举全县之力,多措并举、攻坚克难。一是实施挂牌督战。对全县所有46个集中安置点实行挂牌督战,对督战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对账整改销号。县联席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挂牌督战实施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强化管理服务。46个集中安置点均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由所在村(居)干部担任正副主任,3—5名搬迁户代表为委员,负责集中安置点社区的管理服务工作。县财政从今年开始,对46个集中安置点每年安排了200万元经费补贴,用于小区后续管理。三是完善后续帮扶。将“回雁工程”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引导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建成38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2895人,其中搬迁群众413人。同时,通过本地就业、公益性岗位、能人带动创业等方式,基本达到搬迁户“一户一人就业”目标。
5.粮食产业稳步提升。一是粮安提升。全县粮油总产值达到40.3亿元,同比增长13.8%。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按照《常德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责任考核责任分解》,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对应分解工作任务,各负其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考核工作任务。二是质量提升。聚焦“五优联动”,按照《桃源县“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2019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开遴选,确定了兴隆米业等8家企业为重点支持单位。我县已有4家大米龙头企业被纳入使用“常德香米”地理标志公用品牌企业。特别是我县龙头企业积极参加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2020年“湖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全省仅36家企业入选,我县就有4个粮油龙头企业产品成功入选。三是监管提升。疫情期间,积极组织粮油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了粮食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定。开展政策性粮食及商品粮库存销售大排查、粮食数量和质量问题整改“回头看”大清查,加强对政策性粮食出库、商品粮库存销售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中纪委在突击检查我县粮食监管情况后,对我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6.环境整治有序推动。一是项目申报。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项目1个,即桃源县沅水下游飞跃河片区绿色发展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总投资2410万元,下达省预算内资金350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申报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工程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930万元,其中省预算内资金下达480万元(每个项目6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450万元,已全部建设完工。完成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编制。申报了储备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1年投资备选项目,4个项目已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库。申报了2021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储备,3个项目已入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国家重大项目库。二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的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县域内河湖水质主要指标已长期达到并保持Ⅲ类水质标准,已完成销号。三是10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7.招投标审查监管有力。一是依法核准招标事项。已核准各类工程项目17个。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立项和招标核准一文制)审查项目103个,出具桃源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103份。二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加强场内管理,把好信息公开关,加强开标现场监管,严格审查投标人资格,防止假资质、假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实行代理机构备案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整治,清理了2017年至2019年招标项目126个,对清理检查项目时发现的问题,责令项目业主单位认真整改。
8.行政审批优化提速。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委托评估评审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县高新区区域节能报告评估审查工作。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效能。共完成立项审批621个,其中:政府审批类项目233个,核准类项目7个,企业备案类12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统计局238个,融资类项目15个。全面应用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牵头了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工作。对照《湖南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重新梳理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确保一体化平台业务办理工作正常开展。
9.价费管理严格规范。严格落实疫情期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降低非居民燃气价格政策,为非高耗能客户节约电费149.62万元,节约气费71.2万元。进一步规范全县管道燃气安装相关延伸服务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政策,重新出台了全县中小学生伙食费标准,规范了县城区校服价格。公布了我县2020年收费目录清单。督促落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10.价格认证监测科学精准。价格认证中心三季度共办理公安局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认证26起,标的物金额近500万元。协助县纪委办理涉嫌行贿案的价格认定1起。完成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成本监审25起,完成农产品价格调查上报数据24次,上报与民生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数据72次,分析材料10份,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到了每日监测,随时监测本地区民生价格。
11.“十四五”规划精心编制。我县于去年7月开始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县“十四五”规划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现已按时间节点完成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形成了“三个重大”基本构想。通过征集意见建议和收集整理,形成了“十四五”重大项目库、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的基本构想,并上报至省、市发改委。二是形成了30个专项规划初稿。参考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在今年3月份安排部署了23个部门单位30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30个专项规划初稿已基本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三是形成了《规划纲要(草案)》初稿。省社科院专家团队经过多次到科局、乡镇实地调研、座谈,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桃源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正在进一步意见征集修改完善中。四是形成了全县“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初稿。由规划办搜集整理,各部门单位上报,经多轮反复修改完善及向上对接,目前形成全县“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初稿。按13大领域重点方向,共编制6大类437个重大项目,估算总投资2854.16 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2561.63 亿元。五是组织了多轮意见建议征集。自去年下半年起,组织了多次四大家领导、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等不同层面的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会。9月份组织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了“问计献策”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我为县‘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公告,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12.服务企业不断优化。争取享受生产免税相关优惠性政策,申报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12家,通过9家;争取享受融资贷款等相关优惠性政策,申报与疫情防控有关企业13家,通过7家,其中3家企业入围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名单,4家企业入围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名单。对我县承租国有房屋、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192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2-4月房租近380万元。根据省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135”工程标准化厂房租金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已组织10家企业进行申报,预计可享受奖补资金160多万元。目前省发改委正在审核中。为175家太阳能发电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了电价补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0 | ||
预算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8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81 | 72 | 88.89%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18.34 | 69 | 3.72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9 | |||||
2.出国经费 | ||||||
3.公务接待 | 18.34 | 60 | 3.72 | |||
项目支出 | 3390.25 | 1743 | 2430.91 | |||
1.业务工作专项 | 1310.15 | 1590 | 1146.94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3.对企业补助 | 2080.1 | 153 | 1283.97 | |||
公用经费 | 74.41 | 239.99 | 91.39 | |||
1.办公经费 | 5.2 | 10 | 7.14 | |||
2.印刷费 | 1.1 | |||||
3.水电费 | 1.91 | 2.5 | ||||
4.差旅费 | 0.97 | 10 | 17.42 | |||
5.会议费 | 2 | |||||
6.培训费 | 1.5 | 0.03 | ||||
7.邮电费 | 1.62 | 3 | 0.94 | |||
8.公务接待费 | 1.8 | 15 | 0.87 | |||
9.劳务费 | 2 | 0.82 | ||||
10.工会经费 | 28.31 | 38.7 | 34.38 | |||
11.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 9 | |||||
12.物业管理费 | 4 | 8 | ||||
13.维修(护)费 | 1.63 | 1 | ||||
14.租赁费 | 2.66 | 26 | ||||
15其他交通费用 | 20.08 | 30 | 28.69 | |||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6.23 | 81.29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280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0年完工项目) | 批复 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公务接待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范围执行,杜绝无公函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发生。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