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县人大机关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43人。由办公室、联工委、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司法和监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9个正科级内设机构组成。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承办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安排;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传递、保密、印章和档案管理;4.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办公设施管理和后勤、接待等服务工作;5.协助常委会机关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协调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6.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开展日常工作;7.负责人大制度理论研讨和新闻舆论工作;8.负责人大来信来访工作;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10.办理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67万元;项目支出37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2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1507.73万元、支出1507.73万元。实际决算收入1304.56万元、上年度结转81.77万元,支出1251.21万元,结转下年0.1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8万元,决算39.06万元,其中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9.06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费(公务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调度安排),比上年度有所减少。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县人大机关专门制定了《桃源县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桃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桃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奋斗新三年、挺进十强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全县人民诉求关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适时筹备人大常委会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工作、“十三五”规划实施、计划和财政决算、脱贫攻坚、政府性重大投融资、重大建设工程、重大民生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等。
2、围绕三次大会政府工作报告承诺的重点工作、重点内容、重点项目开展跟踪监督,适时审议政府年度城乡规划实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城建项目资金使用、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相关工作视察,9月份召开政情通报会,向代表通报情况,回答代表询问。
3、财政监督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财政的公平与绩效。及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投融资工作情况报告,严格融资资金的举借、管理、使用、化债全过程监督。
4、做好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重点就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及《义务教育法》、《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落实,开展工作监督和执法检查。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组织实施了包括收集资料、检查财务会计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进行各项评价。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考评,2020年桃源县人大机关整体支出绩效评价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次,人大常委会9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个,作出决议决定19项,交办审议意见8件,组织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项督查1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
1、推动“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防范债务风险。审议了全县国有资产、国有公司管理和县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建立了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严格落实“停、缓、调、撤”要求,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与转型,尽力降低财政风险。助推脱贫攻坚。督促政府落实人大常委会脱贫攻坚审议意见,精准基础信息台账、培育发展扶贫产业、实施教育健康扶贫、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加强资金运行监控;组织人大代表帮联贫困户3545户,落实帮联资金近500万元,累积解决问题2300多个。关注污染治理。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代表关注的沅江流域砂石码头堆场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县城禁养区规模养殖场退出等一批多年未解决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2、力促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按照市委、市人大和县委要求,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启动了对县政府25个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评议。通过走访调查、明察暗访,以清单方式向政府交办问题206条;通过日常评估和企业、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打分,有效传导了压力,收到了较好效果。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整改交办问题,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及时下放审批权限,大力推行“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改善明显。
3、完成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研究的意见,依法作出决定,及时批准政府实施省道S306、S227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县城观音巷、通信设备厂、桃纺西苑社区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5个,依法处置储备地块54宗、国有资产2宗,积极参与漳江阁棚改、陬市镇“五场一工地”扬尘治理、柳叶大道西延线千亩回报土地腾地交地、处理桃花源商业步行街遗留问题、杰新纺织整体搬迁、县域地名管理、非洲猪瘟防控等中心工作。
4、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5、督促规划执行。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列为常委会每年“固定议题”,全面加强规划监督。特别是针对我县规划管控“刚性不够”的问题,明确提出构建约束机制、强化批后监管、严查违法行为的审议意见,得到了政府的认可与执行。
6、推进产业发展。积极响应县委“产业立县三年行动”,牵头负责“智能制造军民融合”产业开发,对全县工业项目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县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等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组织代表集中视察枫林花海、温德姆温泉酒店、茶旅文化等特色旅游项目,对相关重点旅游乡镇开展调研座谈,提出的“加快完善规划、科学开发资源、推进产业融合、健全保障机制”等审议意见得到政府重视,并在预算调整时,得到了相应资金的保障。
7、严格预决算审查。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财政预算全面实行绩效评价监督,推动建立“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年内,我们对县政府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及调整、“同级审”指出问题整改、相关财政重点专项绩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列出问题清单,开展跟踪督导,强化结果运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的结果运用已经与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紧密挂钩,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共调减财政专项5个255万元,调增专项1个223万元。
8、强化司法执法活动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情况的报告,在全市率先作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的决议》,支持县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重拳出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国有土地领域的违法行为,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言;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来信来访,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1件227人次,召集信访案件研讨会6次,有力推动了一批涉法涉诉疑难问题的解决。
9、强化重大民生问题监督。关注农村土地确权。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农村土地确权与三权分置改革情况报告,围绕政策宣传、平台建设、配套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保障农民利益。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市、县人大联动,深入了解全县种子市场秩序,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落实质量标签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种子安全。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专项情况报告,提出的有序推进中心敬老院建设、适度提高保障标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等意见得到很好落实。每年安排100万元敬老院维修经费、每所敬老院增加3万元工作经费等项目已纳入常年财政预算。
10、强化“五行”活动开展。“环保世纪行”以“保护水环境、守住绿水青山”为主题,突出中央环保督查、省巡视交办问题整改,一些多年未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以“绿色、质量、品牌”为主题,强化全程管控,努力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农民健康行”以“促进健康村镇建设”为主题,突出开展“健康扶贫工程”、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以“推进特色村寨创建”为主题,突出特色文化传承和基础设施改善,助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司法公正常德行”以“暖企”活动为主题,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对司法执法案卷开展交叉评查,规范了涉企司法执法行为。
11、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作出代表届内轮训制度安排,实施代表履职培训规划,年内组织100余名代表分赴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开展集中学习。增加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工作评议的人数,组织代表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重要调研,建设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12、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86件建议,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建议有22件,占26%;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解决的有55件,占64%;因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有9件,占10%。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我们提请县委研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县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值10分),并对代表建议的交办、办理、督办明确了工作程序、严格了各方责任。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二是节约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有关建议
单位相关中心工作太多,请财政部门安排预算时适当增加公用经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按时按量组织召开人大相关工作会议。 | 17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4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4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7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0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45 | 45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9年决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43.42 | 48 | 39.06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 | 0 | 0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
2.出国经费 | 5.92 | 0 | 0 | |||
3.公务接待 | 37.5 | 48 | 39.06 | |||
项目支出 | 423.54 | 485.9 | 379.53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公用经费 | 294.85 | 284.74 | 284.74 | |||
1.办公经费 | ||||||
2.水电费 | ||||||
3.差旅费 | ||||||
4.会议费 | ||||||
5.培训费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175 | 175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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