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2022年特殊人群收治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来源:桃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5:41 【字体:

2022年度桃源县公安局

特殊人群收治经费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桃源县公安局,桃源县公安局属行政机关,全局编制人数40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77人,离休人员1人,退人人员196人,各类警务辅助人员332人。

具体实施单位为县公安局各二层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县公安局特殊人群收治经费是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将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送常德市特殊人群涉毒收治中心(以下简称收治中心)集中管教和治疗的专项资金。该专项是由县政法委提出,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之后,由人大审核通过工并列入财政预算。县政府与市政法委签订的协议,对于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每人每年向市强制戒毒所交纳5万元收治经费。

 项目年初预算70万元,全年实际拨付7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将本辖区范围内因特别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送收治中心进行集中管教和治疗,有效地解决辖区范围内涉毒重症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收治问题,从源头减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净化社会风气,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2022年绩效目标。

1、产出数量。全年共收治20人。

2、产出质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办案,办案准确率达100%。

3、产出时效。按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办案及时率达100%。

4、产出成本。办案经费支出合理合规,不超过年初预算总额70万元。

5、项目效益。将涉毒重症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收治工作切实做好;减少盗抢、涉毒案件的发案率;净化社会空气,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6、满意度。社会公众、社区(村、居委会)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22年我局在此项工作上共投入70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70万元专项经费。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今年我局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具体用于向收治中心缴纳收治费:70万元(5万元/人.年),其中县财政预算拨款7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预算70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按季度(17.5万元/季)拨付到我局,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后为了规范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制定了《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由局财务室进行统一管理,为了确保经费的支出真实有效,我局对此项经费支出实行业务和财务双审批制度,即业务部门需要使用专项资金时,先凭市禁毒委开具的“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决定书”,到特殊人群收治中心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般缴款书经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再由财务室对支出票据进行审核,内审部门进行审计,最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支出。在会计核算时对收治经费进行了专账核算,建立了专项。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特殊人群收治费的缴纳,是根据市禁毒办印发的《常德市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实施办法》,对身患艾滋病、癌症、尿毒症、肝炎、肺结核、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和吞食异物及残疾涉毒犯罪嫌疑人和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集中管教和治疗,每人每年向市强制戒毒所交纳5万元(每季度1.25万元)收治经费,主要用于该人群的体检、医疗、生活、营养、被服、教育费等。经费按收治时间结算,在送(治)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时一次性缴纳。

五、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实施以来,全年共收治特殊涉毒人员30人次,有效地打击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2、收治人员的身心得到了治疗。收治中心按照收治、治疗、学习教育并重的原则,对收治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在对他们进行疾病治疗的同时,让他们接受法律与制度、道德与人生观的教育,帮他们重建了远离违法犯罪、重回社会的信心。

3、从源头上减少了盗抢、涉毒案件的发案率。特殊涉毒人员的社会危害大,大部分都有实施盗、抢等犯罪前科,在社会管控中系“高危人员”,对这部分人员进行收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盗抢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涉毒案件也同比下降,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六、项目自评结果

我局按文件要求,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专项支出评价,工作组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对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逐条进行自查自评,评分为97.5分,优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特殊涉毒人群收治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1、调查研究,出台打击对策。经调研发现,要根除特殊人员涉毒问题,首行要解决的就是羁押难问题。为此,我局禁毒部门多次前往外地公安机关学习考察,借鉴其先进经验。

2、摸清底数,建立涉毒档案。通过摸排,了解了特殊涉毒人群的基本信息,建立了相关的档案。

3、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涉毒活动。对摸排的重症涉毒人员,严格按照收治办法送收治中心。

4、完善制度,实行标本兼治。我们联合检察、法院、司法、乡镇等单位,借鉴外地成功经险,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与监所部门就收押、与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就社戒等问题进行工作协调、衔接,将特殊涉毒人群管理纳入综合治理,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特殊涉毒人群收治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近年来,随着国家禁毒委部署开展的整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在特殊涉毒人员的管控、打击、预防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特殊涉毒人员在生理和法律地位上的特殊性,特别是收治对象绝大部分患有严重疾病,给收治工作带来了很多难度。

1、收治成本高,专项经费严重不足。在收治管理中,大部分特殊涉毒人员都患有严重疾病,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除了进行集中管控、教育,还需要接受相关治疗,生活、被服、教育、体检、治疗等各项费用由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承担,进一步增加了公安机关的经费缺口。

2、执法风险大,办案民警身心受摧残。在抓获过程中,此类人员患有严重传染疾病,通常不计后果,多采用撕咬、抓挠办案民警、自伤自残等方式传播疾病;采用驾车冲撞撞公安执法车辆、办案人员等极端行为,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给办案民警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也增加了感染疾病的风险。

(三)特殊涉毒人群收治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

1、建立健全统筹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特殊人群涉毒人员违法犯罪,仅靠公安机关的单打独斗所产生的社会效能单一,应在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将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作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公、检、法协作联动,建立特殊人群涉毒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确保执法质量的前提下快捕快诉,减少该类人员的在押时间。与此同时,加强社区(村、居委会)的沟通协作,建立对刑满释放(收治届满)或不适合羁押(收治)的涉毒人员的管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一体化联动工作模式,实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确保消除社会安全风险隐患。

2、积极帮助特殊人群涉毒人员回归社会。在日常管理中,派出所、社会工作人员要树立情理法相统一的理念,保障特殊人群涉毒人员的人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社区(村、居委会)要综合运用走访慰问、法制宣传、教育感化等方式,消除特殊涉毒人员的对立情绪,使其树立生活信心,防止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要完善社会救济制度,民政、医疗、人社等部门,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对符合办理低保、社保、医保的人员给予支持保障,并在创业扶持上给予支持,引导其通过合法劳动回归社会,最大限度的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2022年特殊人群收治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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