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5 12:49 【字体:

2022年度巡察办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2017年4月设立县委巡察办(桃编发【2017】4号文件),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最初核定编制8人。2017年县委巡察办的财务收支暂列入县纪委,2018年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我办现有编制8人,在编人数7人,借调人员0人。

2017年11月(桃编发【2017】40号文件)设立县委巡察组4个,正科级,每个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4名,年末在编人数15人。县委巡察组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经费均列在巡察办。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要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事宜;

3、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好巡察组服务保障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遴选、培训巡察组组成人员,建立相关人才库;

5、根据市委巡察办安排,督促检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6、办理市委巡察机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64552.25万元,负债总额3241.32万元,净资产总额1561310.9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决算总支出54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8.87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1.20万元;项目支出181.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0万元。

(三)部门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1、预算、决算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收入54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98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8.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1.80万元,包括县委巡察工作经费181.80万元。

2022年决算总收入541.8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40.07万元,上年结转1.8万元。

2022年决算总支出54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8.87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1.20万元;项目支出181.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0万元。

2、预算、决算差异原因

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减少了0.11万元,预决算比较精准。

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了0.11万元。预决算比较精准。

(四)“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7万元。主要是今年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办及各区县巡察办来我县巡察和考察,乡镇公务接待事务增多。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形成震慑不动摇,为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打下基础。

(二)2022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二轮、第三轮巡察,3月至7月完成县委第二轮巡察(8个县直、4个乡镇), 9月底启动县委第三轮巡察,对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4个乡镇所有村(居)实施巡察全覆盖。收集整理24个单位党组织各类问题376条,交办立行立改问题23件,发现88条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

2.质量指标。建立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7个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总结归纳了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120条、巡察乡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5条、巡察村(居)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7条细化清单重新建立了200余人的巡察人才库,为今后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85条,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9条。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175个问题中已有162个问题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92.57%。

3.实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上级巡察机构认可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巡察办纳入纪委绩效评价一并考核。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2县委巡察办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数量指标。按照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今年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3月至7月完成县委第二轮巡察, 9月底启动县委第三轮巡察,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档案馆、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沙坪镇、杨溪桥镇、龙潭镇、牛车河镇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4个乡镇所有村(居)实施巡察全覆盖,计划12月下旬完成集中巡察工作。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收集整理24个单位党组织各类问题376条,交办立行立改问题23件,发现88条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

(二)质量指标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强化牵头抓总,高位推动巡察整改,明确提出“被巡察单位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整改工作的70%,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整改内容”、“巡察提出的建议要照单全收”等要求,释放旗帜鲜明抓整改的强烈信号二是拓宽整改方法。今年来,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85条,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9条。三是强化整改督办。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175个问题中已有162个问题完成整改,整改率达到92.57%。

(三)实效指标各项任务都已按要求完成。县委巡察办近年在建立线索移交办理反馈、信访件处理、保密纪律等22项工作机制并汇编成册基础上,建立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7个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县委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三个聚焦”的政治巡察要点为蓝本,总结归纳了巡察县直单位党组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120条、巡察乡镇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5条、巡察村(居)监督重点突出问题表现77条细化清单,便于巡察人员在工作中对照运用和掌握,极大地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发现问题的精准性。特别是今年来,针对巡察整改中责任不够明晰、督促不够有力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责任分解流程图》,进一步厘清在整改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三家职责,切实规范整改操作流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成本指标各项支出控制在成本范围内。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务处理有差距

1、财务人员不足,财务人员兼顾多项工作,存在账务处理不及时。

2、巡察专项工作报账制度要出台相关规定并统一标准。

3、公务卡消费观念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无公务卡,有公务卡的无刷卡意识。

4、节约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乡镇巡察期间,住宿费可以适当节约,两人住一间,或者住经济型酒店等。

(二)预算准确率有待提高

由于巡察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不精准,导致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差异,缺乏严谨性,给预算绩效评价带来了困难。

(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通过资产清查,发现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但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购置、轻管理保值”的现象,资产财务管理欠规范。

八、有关建议

(一)根据实际情况改进财务工作

1、统一巡察相关费用支出标准,制定巡察工作后勤保障制度,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进行统一规定,对超标部分不允许报销。

2、因为特殊原因有些乡镇无POS机,需要填写说明,无公务卡的干部要及时办理公务卡。

3、适当增加巡察专项工作经费;为应对上级巡视提级交叉巡察等临时工作,有时会有经费不足的情况,希望巡察组干部能够加强节约意识。

(二)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巡察的具体任务与预算安排挂钩,细化分解年度绩效目标,最终形成科学的个性化评价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将资产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相结合,加大资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灵活机动的资产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制度。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表格-巡察办.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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