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有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部、稽核内控股、职业年金部、基金结算部、待遇计发部等部门,单位人员编制48人,截止2022年12月份在编在职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24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持、转移和管理,为全县的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并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养老金的发放、管理及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100.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38万元、非流动资产55.38万元,负债总额11.01万元,净资产总额89.75万元。
2.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754.39万元,年内调整预算27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5.26万元,占全部收入的90.23%;其他收入269.13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的9.77%。
2022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7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0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4.25%;项目支出2086.3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5.75%。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全面完成基金征缴任务,保障全县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地农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及时足额发放;做好退休人员的登记、认证、销户、管理、停发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监控和审查,加强稽核稽查,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支出规范合理、安全及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社保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2. 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完成对23.3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1万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的资助缴费补贴;完成对7542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9名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完成对124名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183728名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确保本年度44177人的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②质量指标。城居保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退休人员管理经费等各项项目资金的及时率与准确率均为100%。
③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2)效益指标
①认真履行社会职能,维护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②准确无误落实政策。
③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5%以上,收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4.39万元,本年收入2754.39万元,本年支出2754.3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68.01万元,本年支出668.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754.39万元,本年支出2754.3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对23.3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1万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的资助缴费补贴;完成对7542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9名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完成对124名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183728名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确保本年度44177人的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质量指标。城居保工作经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退休人员管理经费等各项项目资金的及时率与准确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二)部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保障参保对象补助权益。完成对23.3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1万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的资助缴费补贴;完成对7542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9名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完成对124名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183728名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确保本年度44177人的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按时足额发放专项资金。补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109.58万元;完成1332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线及配套资金和256.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县级配套资金的发放;按时发放使用60万元城居保工作经费,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的宣传力度;发放42.5万元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158万元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发放22.68万元建国初期入伍老同志增发生活补助资金;发放30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用;完成75.42万元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发放。至此,100%完成年初项目预算2086.38万元。
3.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7%,收益对象满意度98%。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
部分受益群体的基础数据信息及需求无法及时更新,存在部门与群众、部门与部门间的信息差。仍会有非主观意愿上死亡冒领、服刑领待的情况发生。
(二)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
部分项目支出基于上一年的基础数据对下一年预算进行编制,无法科学合理地判断数据变化导致的预算变动。
(三)绩效目标笼统
缺乏短期的资金评价及跟进资料,且财务人员事多人少,存在预算执行进度观测不及时。
(四)缺乏工作力量
社保宣传推广存在极大难度。劳保专干身兼数职,精力有限;推广社保宣传方式传统单一。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管理
在来年编制预算时,一方面坚持精细化管理,细分绩效目标、明确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并将完成情况定量化;另一方面加强与业务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力度,科学、完整的编制单位预算。
(二)完整申报绩效目标,加强绩效意识
来年单位将根据当年工作计划科学、完整的申报绩效目标,更加清晰、准确地提出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一方面理清部门职责,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意识;另一方面,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落实预算执行规划
认真分析并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偏差,严格完善各项支出标准,增强支出约束力和严肃性。
(四)积极开拓新的宣传方式
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群众对于社保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以此扩大养老保险的征缴面。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县财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将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好绩效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2022年我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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