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09 16:16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编制14人,年初在编人员9人,年末在编人员9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退休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3)进行工伤保险事故的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5)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6)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参保单位费率调整的建议。

(7)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对全县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报销医疗费用,落实相关待遇。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总支出169.3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0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6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16.87万元,比上年减少57.28万元,减少20.89%,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严格控制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216.87万元,比上年减少57.28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69.33万元。

2023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216.87万元,比上年减少57.28万元,减少20.89%,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216.87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57.28万元,减少20.89%,;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69.3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02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79万元,增长原因是2022年末因疫情影响,部分账款在2023年初结清。今后将按上级要求,本着节约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积极推进工伤保险扩面,逐步达到全覆盖;

目标2:依法依规管理好工伤保险基金,依法办理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异动工作;                                                                                            

目标3:落实阶段性减免政策及降费率政策;                   

目标4:稳步推进省级统筹工作落地实施,基金确保安全完整;                                                                       

目标5: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今年我们继续把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加强征管,稳步扩面,坚决完成市局下达的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和基金征收任务。做好高危行业、建筑业等单位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机关单位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力争达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把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学习绩效评价工作各项政策文件,二是科学制定方案,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五、综合评价结果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资金落实情况、使用情况、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进行自评。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分得分95.81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见自评表。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12月底,我县共有1438家单位参保(含项目103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83家),参保人数56543人(含项目参保人数15199),新增参保人数12352人。为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能够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严格落实湘人社规〔2023〕19号文件《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工伤保险基金于2023年12月1日全面实行省级统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制度建设欠完善。

(二)原因分析

与业务部门衔接度不高,未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八、有关建议

无。

(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附件1-3:绩效自评相关表格(无项目支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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