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绩效目标申报(整体以及专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填报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部门名称 | 桃源县城管执法局 | ||||||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 资金总额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 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资金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8,212.77 | 1,236.12 | 6,976.65 | 1,681.34 | 6,531.43 | |||
部门职能职责描述 |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6、行使城市燃气、供水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相应资质而进行燃气、供水工程施工以及经营燃气和供水行为的行政处罚权。7、行使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8、行使烟花爆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9、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者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10、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11、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涉及城区内擅自占道搭灵棚、出殡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冥钞以及未经允许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对2家保洁公司考核。目标2: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即抓好人道车辆违停和摩托车摆放。目标3:清理整顿城区广告,规范门店装修和占破道围挡。目标4:搞好渣土管理,加强对渣土公司考核。目标5:控制县城区违章建筑零增加。目标6:社区管理,督促县城内19个社区主动管城市。目标7:抓好违法投诉。目标8:抓好城区禁燃烟花炮竹 目标9:垃圾填埋场封场。目标10: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产。目标11:抓好乡村振兴。目标12:清理城市牛皮癣。 |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及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数量 | 全年县城生活垃圾处理数量 | 122235吨 | |||
垃圾一体化清运 | 全年垃圾转运数量 | 约5万吨 | |||||
顶楼平台整治 | 整治户数 | 65户 | |||||
清理面积 | 14290平方米 | ||||||
清理广告牌数 | 清理临街立面、擅自设置立面广告牌,以及黄花井大桥广告 | ≧208块 | |||||
新制围挡盾牌数 | 新制围挡盾牌的数量 | 300个 | |||||
联合整治次数 | 全年开展联合整治的次数 | 4次 | |||||
保洁公司考核数 | 保洁公司考核数 | 2家 | |||||
发放宣传单数量 | 发放《违停整治宣传》《非法营运宣传告知书》等宣传单 | 2万份 | |||||
购进智能环保渣土车数量 | 购进智能环保渣土车 | 20台 | |||||
渣土公司考核数 | 对渣土公司进行考核的数量 | 6家 | |||||
安装防撞栏的长度 | 桃源一中学校周边安装防撞栏 | 658米 | |||||
控制违章建筑巡查频率 | 对责任区进行控制违章建筑巡查频率 | 1次/日 | |||||
城区禁燃巡查覆盖率 | 对禁炮区域内巡查覆盖率 | 100% | |||||
精准乡村振兴户数 | 对贫困户实行精准振兴的数量 | 85户 | |||||
党建学习次数 |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 20次 | |||||
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常德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 | 1座 | |||||
验收垃圾填埋场封场 | 对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验收 | 2座 | |||||
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 出具考核办法或考核细则 | 1本 | |||||
质量指标 | 控违拆违巡查覆盖率 | 每天对责任区进行巡查的覆盖率 | 100% | ||||
拆除率 | 对下达通知拆除内容的拆除率 | 100% | |||||
牛皮癣清理率 | 清除大街小巷“牛皮癣” | 100% | |||||
考核达标率 | 县城内环卫保洁考核达标率 | 100% | |||||
对社区城市管理情况考核达标率 | 100% | ||||||
党建任务完成率 | 各级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率 | 100% | |||||
案件办结率 | 处理违法投诉,协调联络各组交办的案件,群众投诉的案件办结率,严格遵守7天办结 | 100% | |||||
机构运转正常率 | 机构运转正常率 | 100% | |||||
验收合格率 | 其他各项工作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2年内 | ||||
完成及时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支出合规率 | 各项支出合规率 | 100% | ||||
基本支出 | 基本支出控制额 | ≦1915.34万元 | |||||
项目支出 | 项目支出控制额 | ≦3660.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规范和公正文明执法 | 规范执法缴纳县财政国库 | ≦200万元 | |||
社会效益 | 城市管理精细化 | 打造“干净、有序、漂亮、安全”城市环境 | 提升 | ||||
城市文明创建 | 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设施 | 提升 | |||||
生态效益 | 城市环境 | 通过对城市市容整治,美化生活环境;生活垃圾科学化焚烧保护环境 | 改善 | ||||
可持续影响 | 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 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和社区、街道的参与作用,真正形成参与广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 提升 | ||||
城乡规划水平 | 对全市城乡规划水平产生的影响 | 提升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 | ≧90% | ||||
填表人:林姣 联系电话:18773631989 单位负责人:宋海军 填表日期:2024年4月17日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填报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专项名称 | 市容秩序整治和城市管理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þ 新增专项□ | ||||||||
部门名称 |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资金总额 (万元) | 70 | ||||||||
专项立项 依据 | 《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城市维护类项目计划会议纪要》、《县政府关于解决原城投安排项目经费的批示》 | ||||||||||
专项实施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学校周边违法占道经营摊贩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集贸市场周边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规范宣传标语、商业广告悬挂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规范城市道路占道作业围挡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维稳处突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城市管理网格信息收集 | 2024/1/1 | 2024/12/31 | |||||||||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 县城管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打造市容美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工作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抓好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维持全县稳定及处理好突发状况的工作。 | ||||||||||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城市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法人数 | 城管执法人数 | 63人 | 计划标准 | ||||||
规劝教育人次 | 规劝教育、队员动手帮助业户搬转占道违法行为 | ≥600人次 | 计划标准 | ||||||||
联合整治次数 | 和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整治 | 3次 | 计划标准 | ||||||||
宣传次数 | 政策宣传次数 | ≥2次 | 计划标准 | ||||||||
质量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城管执法宣传相关政策知晓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验收合格率 | 国家卫生复查暗访与各项迎检,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县创建工作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 100% | 计划标准 | ||||||||
标准合规率 | 执法人员补助发放标准合规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维稳除突案件及时率 | 处理突发案件及时有效 | 100% | 计划标准 | |||||
完成及时率 | 所有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工作完成时间 | 所有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内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支出合规率 | 成本支出合规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预算控制额 | 项目预算控制额 | ≦70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市民综合素质 | 对市民综合素质的影响 | 提升 | 计划标准 | ||||||
城市秩序 | 对城市秩序的影响 | 维护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 | 城市环境 | 通过对城市市容整治,美化城市生活环境 | 提升 | 计划标准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机制 | 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影响 | 建立 | 计划标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 90%以上 | 计划标准 | |||||||
专项实施保障措施 | 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桃源县城管局下设交通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城市城建大队、环保执法大队、驻漳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驻浔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方案、规划):制定了2024年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专人审批,专人管理,对资金进行跟踪,实施方案可行,内容明确,过程控制有效。 | ||||||||||
项目 构成 分解 | 子项目1名称: | 明细 金额(万元) | 组成明细 | 依据 | 数量 | 依据 | 备注 | ||||
构成明细 | 市容秩序整治 | 漳江街道 | 35 | 1、日常、市容设施维护30万; 3、运行经费5万 | 往年标准 | 32人 | 计划安排 | ||||
浔阳街道 | 35 | 1、日常、市容设施维护30万; 3、运行经费5万 | 往年标准 | 31人 | |||||||
70万元 | |||||||||||
金额合计 | 70万元 | ||||||||||
填表人:林姣 联系电话:18773631989 单位负责人:宋海军 填表日期:2024年4月17日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填报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火车站服务中心 | |||||||||||||
专项名称 | 火车站管理服务项目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部门名称 |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资金总额 (万元) | 90万元 | ||||||||||
专项立项 依据 | 《桃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关于解决火车站管理服务项目经费的批示》 | ||||||||||||
专项实施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火车站站前交通秩序违法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周边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规范宣传标语、商业广告悬挂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规范城市道路占道作业围挡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维稳处突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城市管理网格信息收集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重大节日氛围布置 | 2024/1/1 | 2024/12/31 | |||||||||||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 县城管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打造市容美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工作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抓好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维持全县稳定及处理好突发状况的工作。 | ||||||||||||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城市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管执法人员数 | 城管执法人员 | 10人 | 计划标准 | ||||||||
城市协管人员数 | 城市协管人员 | 8人 | 计划标准 | ||||||||||
规劝教育人次 | 规劝教育、队员动手帮助业户搬转占道违法行为 | ≥1000人次 | 计划标准 | ||||||||||
联合整治次数 | 和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整治 | 8次 | 计划标准 | ||||||||||
发放宣传单数量 | 规定区域宣传覆盖率 | 5000余份 | 计划标准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规范执法率 | 规范执法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违规行为处置率 | 违规行为处置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政策知晓率 | 城管执法相关政策知晓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验收合格率 | 国家卫生复查暗访与各项迎检,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县创建工作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 100% | 计划标准 | ||||||||||
各项整治质量达标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处理及时率 | 处理突发案件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工作完成时间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度内完成 | 计划标准 | ||||||||||
完成及时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支出合规率 | 成本支出合规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总额 | 项目成本控制总额 | ≦90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市民综合素质 | 对市民综合素质的影响 | 提升 | 计划标准 | ||||||||
城市秩序 | 对城市秩序的影响 | 维护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 | 城市环境 | 通过对城市市容整治,美化城市生活环境 | 改善 | 计划标准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机制 | 对火车站管理畅销机制的影响 | 建立 | 计划标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以上 | 计划标准 | |||||||||
专项实施保障措施 | 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桃源县城管局下设交通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城市城建大队、环保执法大队、驻漳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驻浔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项目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方案、规划):制定了2024年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专人审批,专人管理,对资金进行跟踪,实施方案可行,内容明确,过程控制有效。 | ||||||||||||
项目 构成 分解 | 子项目1名称: | 明细 金额(万元) | 组成明细 | 依据 | 数量 | 依据 | 备注 | ||||||
构成明细 | 火车管理事务中心维护运行经费 | 桃源火车站管理维护经费 | 60 | 1、保安25万; 2、日常、监控设施维护30万; 3、运行经费5万 | 2023年县人大18届会议纪要 | 9人 | 计划安排 | ||||||
牛车河火车站管理维护经费 | 30 | 1、保安20万; 2、保洁8万; 3、运行经费2万 | 6人 | ||||||||||
1.1金额小计 | 90万 | ||||||||||||
金额合计 | 90万元 | ||||||||||||
填表人:林姣 联系电话:18773631989 单位负责人:宋海军 填表日期:2024年4月17日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填报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火车站服务中心 | |||||||||||||
专项名称 | 县城区烟花爆竹工作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部门名称 |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资金总额 (万元) | 20万元 | ||||||||||
专项立项 依据 | 《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城市维护类项目计划会议纪要》、《县政府关于解决原城投安排项目经费的批示》 | ||||||||||||
专项实施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火车站站前交通秩序违法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周边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规范宣传标语、商业广告悬挂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规范城市道路占道作业围挡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维稳处突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城市管理网格信息收集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重大节日氛围布置 | 2024/1/1 | 2024/12/31 | |||||||||||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 县城管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把打造市容美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工作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县城。 | ||||||||||||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高空气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管执法人员数 | 城管执法人员 | 10人 | 计划标准 | ||||||||
城市协管人员数 | 城市协管人员 | 8人 | 计划标准 | ||||||||||
规劝教育人次 | 规劝教育、杜绝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 ≥1000人次 | 计划标准 | ||||||||||
发放宣传单数量 | 规定区域宣传覆盖率 | 5000余份 | 计划标准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规范执法率 | 规范执法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违规行为处置率 | 违规行为处置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政策知晓率 | 禁燃相关政策知晓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验收合格率 | 各项整治质量达标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处理及时率 | 处理突发案件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工作完成时间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度内完成 | 计划标准 | ||||||||||
完成及时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支出合规率 | 成本支出合规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总额 | 项目成本控制总额 | ≦20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市民综合素质 | 对市民综合素质的影响 | 提升 | 计划标准 | ||||||||
城市秩序 | 对城市秩序的影响 | 维护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 | 城市环境 | 减少空气质量污染,美化城市生活环境 | 改善 | 计划标准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机制 | 对禁燃机制的影响 | 建立 | 计划标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以上 | 计划标准 | |||||||||
专项实施保障措施 | 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桃源县城管局下设交通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城市城建大队、环保执法大队、驻漳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驻浔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项目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方案、规划):制定了2024年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专人审批,专人管理,对资金进行跟踪,实施方案可行,内容明确,过程控制有效。 | ||||||||||||
项目 构成 分解 | 子项目1名称: | 明细 金额(万元) | 组成明细 | 依据 | 数量 | 依据 | 备注 | ||||||
构成明细 | 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经费 | 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经费 | 20 | 1、日常巡逻维护15万; 3、运行经费5万 | 往年标准 | 18人 | 计划安排 | ||||||
1.1金额小计 | 20万 | ||||||||||||
金额合计 | 20万元 | ||||||||||||
填表人:林姣 联系电话:18773631989 单位负责人:宋海军 填表日期:2024年4月17日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填报单位: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火车站服务中心 | |||||||||||||
专项名称 | 协管员经费 | 专项属性 | 延续专项☑ 新增专项□ | ||||||||||
部门名称 | 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资金总额 (万元) | 87万元 | ||||||||||
专项立项 依据 | 《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城市维护类项目计划会议纪要》、《县政府关于解决原城投安排项目经费的批示》 | ||||||||||||
专项实施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
火车站站前交通秩序违法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周边出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规范宣传标语、商业广告悬挂专项整治 | 2024/1/1 | 2024/12/31 | |||||||||||
规范城市道路占道作业围挡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维稳处突专项行动 | 2024/1/1 | 2024/12/31 | |||||||||||
城市管理网格信息收集 | 2024/1/1 | 2024/12/31 | |||||||||||
火车站重大节日氛围布置 | 2024/1/1 | 2024/12/31 | |||||||||||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 县城管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打造市容美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工作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抓好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维持全县稳定及处理好突发状况的工作。 | ||||||||||||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城市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城市协管人员数 | 城市协管人员 | 30人 | 计划标准 | ||||||||||
规劝教育人次 | 规劝教育、队员动手帮助业户搬转占道违法行为 | ≥1000人次 | 计划标准 | ||||||||||
联合整治次数 | 和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整治 | 8次 | 计划标准 | ||||||||||
发放宣传单数量 | 规定区域宣传覆盖率 | 5000余份 | 计划标准 | ||||||||||
专项 年度 绩效 指标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规范执法率 | 规范执法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违规行为处置率 | 违规行为处置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政策知晓率 | 城管执法相关政策知晓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验收合格率 | 国家卫生复查暗访与各项迎检,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县创建工作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 100% | 计划标准 | ||||||||||
各项整治质量达标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时效指标 | 处理及时率 | 处理突发案件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工作完成时间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度内完成 | 计划标准 | ||||||||||
完成及时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指标 | 支出合规率 | 成本支出合规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成本总额 | 项目成本控制总额 | ≦87万元 | 计划标准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市民综合素质 | 对市民综合素质的影响 | 提升 | 计划标准 | ||||||||
城市秩序 | 对城市秩序的影响 | 维护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 | 城市环境 | 通过对城市市容整治,美化城市生活环境 | 改善 | 计划标准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机制 | 对火车站管理畅销机制的影响 | 建立 | 计划标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以上 | 计划标准 | |||||||||
专项实施保障措施 | 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桃源县城管局下设交通执法大队、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城市城建大队、环保执法大队、驻漳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驻浔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项目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方案、规划):制定了2024年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专人审批,专人管理,对资金进行跟踪,实施方案可行,内容明确,过程控制有效。 | ||||||||||||
项目 构成 分解 | 子项目1名称: | 明细 金额(万元) | 单价 | 依据 | 数量 | 依据 | 备注 | ||||||
构成明细 | 协管员经费 | 漳江执法大队 | 45 | 3万元/人年 | 往年标准 | 15人 | 计划安排 | ||||||
浔阳执法大队 | 42 | 3万元/人年 | 14人 | ||||||||||
1.1金额小计 | 87万 | ||||||||||||
金额合计 | 87万元 | ||||||||||||
填表人:林姣 联系电话:18773631989 单位负责人:宋海军 填表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