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09:04 【字体:

                                               2023年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25MB19781900,单位负责人:邹晖。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3个股室,下辖桃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桃源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个二级机构。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34人,其中局本级8人,二级机构26人。2023年单位在编在岗32人,其中局本级7人,二级机构25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人,临聘或劳务派遣人员0人。

(二) 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资产总额72.21万元,负债总额4.6万元,净资产总额67.61万元。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15291.02万元,年内调整预算-1426.91万元,决算收入1386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6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3864.11万元。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1529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99万元,项目支出14836.03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386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46万元,项目支出13452.64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1)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按季度足额发放,使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2)对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自谋职业补助金按时发放;

(3)对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做好安置工作;

(4)加强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2.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残疾军人抚恤补助人数635人;三属定期抚恤补助人数88人;在乡复员军人补助人数131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人数1795人;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人数1988人;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补助人数12126人;60岁以上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人数51人;慰问义务兵优先金家庭人数507人;现役军人奖励金人数397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4695人;退役士官、军人人数205人。

(2)质量指标。发放标准合规率100%;审批流程合规率100%;发放对象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提升对优抚对象生活的影响;提升征兵入伍积极性;提高对拥军拥属氛围的影响。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45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43.63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411.46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41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8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4836.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追加调整-1383.43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3452.64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1345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年初

预算

上年

结转

本年

调整

可执行

指标

决算

金额

结转

结余

1

其他国防支出

20.55



20.55

20.55


2

伤残抚恤

485.06



485.06

485.06


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397.18



397.18

397.18


4

义务兵优待金

815.9



815.9

815.9


5

其他优抚支出

9525.22



9525.22

9525.22


6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

615.13



615.13

615.13


7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8.72



8.72

8.72



退役士兵安置

35.43



35.43

35.43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484.86



484.86

484.86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82.62



182.62

182.62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2.61



2.61

2.6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91.96



291.96

291.96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7



197

197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390.41



390.41

390.41


合  计

13452.6



13452.6

13452.6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残疾军人抚恤补助635人;三属定期抚恤补助88人;在乡复员军人补助131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1795人;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988人;优抚对象自然增长补助12126人;60岁以上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51人;慰问了义务兵优先金家庭507人;现役军人奖励金397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695人;全年退役士官、军人205人。

(2)质量指标。发放标准合规率审批流程合规率发放对象合规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95%。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二)部门绩效情况

1.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完善党组织设立。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持续做好优抚褒扬工作。一是开展春节和“八·一”慰问。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到驻桃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二是严格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我县各类优抚对象共有22618人。三是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共为507户义务兵家庭;四是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291.96万元。五是2023年为退役士兵、三属、复员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士官、军队转业干部等对象悬挂“光荣之家”牌;完成全市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3.大力抓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军转干部、转业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人员接收安置的相关工作。截止12月底接收2023年秋冬季退役士兵292人、其中政府安排工作对象4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47名。二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我县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 45人,其中,32名对象安置到县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3名对象安置到中央在湘企业。为32名自主自主军转干部做好服务,开展相关活动。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发动,2023年度完成了对6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知晓率、培训率、就业率均达99%以上,较好的完成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任务。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帮扶。

4.落实好军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桃源县军休所现有军休人员35人(其中军休干部15名、军休士官10名、无军籍职工9名,落实政策干部1名),退休遗属15名。桃源县军休所以落实军休干部待遇为工作核心,以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为重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5.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一是以加强硬件建设为出发点,提升园区新形象。二是在弘扬革命先烈精神,发挥宣传教育作用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着力强化重点人员稳控,助推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摸清底数。二是加大诉求摸排力度。三是确保稳控到位。四是有效解决遗留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做好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抚恤补助标准与退役军人暨其他优抚对象的期望值有差距,因地域补助标准不同而引发的信访问题依然存在。

2.因部分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的实际情况与当事人档案记录不完整,导致政策边缘人员诉求凸显。

3.优抚对象救助资金存在较大逆差,对优抚对象家庭救助存在资金缺口。春节、八一两个重大节日地走访慰问资金,帮扶解困资金预算不足,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无预算。。

八、一步改进措施

1、正确对待优抚对象待遇申报工作。在坚持政策,把住条件的情形下,少搞条件主义、形式主义,防止矛盾激化,压力下行。

2、规范行业行为。不必要上纲上线,死守难以解决问题的底线,真正践行群众路线。

3、我们将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主动让退役军人暨其他优抚对象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妥善做好退役军人暨其他优抚对象的政策解释与矛盾化解工作的同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妥善做好优抚对象的解困工作。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桃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分,自评结果将在源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基础数据表.xlsx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xlsx

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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