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来源: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10 10:02 【字体:

2023年度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446633726Y,单位负责人:孙孝亮。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部、财务部、稽核内控部、职业年金部、基金结算部、待遇计发部、综合统计部、个人账户管理部、退管部、社保档案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被征地农民保险部、个人参保缴费部、参保登记部等二十余个股室。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数为48人,其中单位本级48人。2023年单位在编在岗42人,其中单位级42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4人,临聘或劳务派遣人员7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持、转移、管理、征收工作。

2.承担全县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保险业务的经办事务。

3.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管理,养老金发放、管理及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5.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全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经办人员培训、基金监督安全宣传等工作。

7.规范督导保险收缴、业务档案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9.84万元,负债总额12.75万元,净资产总额107.09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3436.93万元,年内调整预算3642.14万元,决算收入707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7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7079.07万元。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343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41万元,项目支出2913.52万元。部门决算支出707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8万元,项目支出6465.2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1.资金专项专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对社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利用。

2.做好城居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基础养老参保率及参保积极性。

3.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

4.做好关系转移衔接、资格认证、死亡上报和丧葬补助金的发放以及退休人员登记、销户、停发工作,加强稽核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5.规范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公务支出。

6.规范政务窗口服务,加强工作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基金规范运作,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征缴金额40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金额29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金额11000万元;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发放人数31564人;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待遇发放人数193891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发放人数1146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二档缴费补助人数235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四档缴费补助人数5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至十四档缴费补助人数2000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金额150万元;人员经费保障人数42人。

(2)质量指标。机构运转正常率100%;补贴对象合规率100%;补贴标准合规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工作质量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基本保障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提高参保积极性;增加社保政策了解度。

(6)满意度。参保对象满意度92%以上;政务服务对象满意度92%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23.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90.39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613.8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61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4.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913.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追加调整3551.7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6465.27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6465.2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年初

预算

上年

结转

本年

调整

可执行

指标

决算

金额

结转

结余

1

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

0.12

0

0

0.12

0.12

0

2

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

42

0

0

42

42

0

3

职业年金虚账记实

5770.24

99.76

0

5870

5604.65

265.35

4

军转干部政策性补助

410

0

0

410

410

0

5

核工业困难群体政策补助

0.76

0

0

0.76

0.76

0

6

国有破停产企业离休老干部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补助资金

42.5

0

0

42.5

42.5

0

7

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

168

0

0

168

168

0


建国初入伍老同志增发生活补助

15.6

2.9

0

18.5

11.72

6.78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75.42

0

0

75.42

75.42

0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

110.1

0

0

110.1

110.1

0

合  计

6634.74

102.66

0

6737.4

6465.27

272.13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年度征缴51517.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3078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17397.89万元;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发放32245人;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待遇发放192567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发放1127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二档缴费补助16283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四档缴费补助458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至十四档缴费补助1746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82.83万元;人员经费保障42人。

2.质量指标。机构运转正常率、补贴对象合规率、补贴标准合规率、补贴发放准确率、工作质量达标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二)部门绩效情况

1.保障参保对象补助权益。完成对19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1万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基本保险的资助缴费补贴;完成对7542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完成对10名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完成对145名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的发放;按时足额发放19万名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

2.按时足额发放专项资金。补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低保、特困对象城乡居民110.1万元;完成1443 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线及配套资金和270.7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县级配套资金的发放发放42.5万元国有破产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各项政策性补助和丧葬抚恤费;发放168万元机关社保转入企业社保退休人员待遇补差财政兜底资金;发放15.6万元建国初期入伍老同志增发生活补助资金;发放21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用;完成75.42万元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发放。至此,100%完成年初项目预算2146.37万元。

3.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6%,收益对象满意度98%。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股室间数据共享和收集渠道不够完善。因基金财务与业务股室间收集数据标准存在细微差异,同时存在人户分离、异地死亡、异地服刑等多种难以掌握情况,导致数据比对存在差异。

(二)征缴任务繁重,一是大部分个人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满足缴费十五年后不再继续缴费,二是部分企业只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参保。

(三)基层经办力量不够,特别是乡镇劳保专干承担退休人员认证等多重工作,任务繁重。再加上基层工作人员调动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四)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编制精细度不够,缺乏前瞻性,仅仅依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绩效目标内容,实事求是根据项目性质、内容等合理设置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逐步从事后评价延伸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并将各环节评价结果与当期财政拨款跟踪管理及下年预算编制直接挂钩,形成互相制约的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新机制。

(二)加强项目资金分类管理,区分一般专项及社保专项的管理、核算等。同时将绩效管理工作全面进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实现绩效评价与财政一体化统筹建设。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桃源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4分,自评结果将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附件: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2).xlsx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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