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路灯管理站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路灯管理站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路灯管理站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G01602675X,单位负责人:方海洲。单位内设办公室、维修班,无二级机构。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11人,其中本级11人。2023年单位在编在岗9人,其中本级9人。另有离退休人员6人,临聘或劳务派遣人员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为城市路灯的管理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县城内路灯的设计、安装、亮化、维护、维修与管理。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99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7万元,项目支出833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0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9万元,项目支出949.3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998.14万元,年内调整预算数75.93万元,决算收入106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067.07万元。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99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4万元,项目支出833万元。部门决算支出106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9万元,项目支出949.37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保障城区内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标;美化、亮化城市,方便居民夜间出行及夜间交通安全。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城区7707盏路灯及其配套设施(175千米供电线路、21台专用变压器、98个控制箱)进行维护维修。城区151处景观照明(沅水西岸风光带、城区高层楼宇亮化、大桥)进行维护维修。确保路灯每天运行时长10小时以上,景观亮化每天运行时长5小时以上。租用仓库350平方米以上,用于存放路灯材料。采购14米高空作业车1辆。春节期间对城区3100棵行道树进行亮化装饰,亮化时间20天以上。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质量指标。路灯、景观亮化设施亮灯率达98%以上,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春节期间的节日亮化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党建主题日活动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5、效益指标。美化亮化城市夜景,方便市民夜间出行,减少夜间交通事故,增加春节期间的节日气氛。
6、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3年,根据本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较为合理。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了年初预算总额以内,本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保障了工作的正常运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强化部门责任,为桃源人民创造一个亮丽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3年桃源县路灯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7分,自评结果将在桃源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维护、维修城区路灯数量7707盏、供电线路175千米、专变21台、控制箱98个;全年路灯平均运行时长10小时/天,景观照明平均运行时长5小时/天;租用350平方仓库一间用于存放维修材料;换购高空作业车1辆用于城市照明设施维修维护;春节期间对城区主次干道1726盏路灯进行了亮化装饰(原计划对行道树进行亮化装饰);工作人员每天对城区路灯、亮化设施进行巡查;全年开展党建主题日活动12次。
2、质量指标。路灯、亮化设施亮灯率98%,完好率98%,供电线路正常使用率100%,亮化设施运行时长100%;对亮化设施的巡查出勤率100%;换购高空作业车采购程序规范率100%;春节亮化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党建主题党日活动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基本支出114.69万元,项目支出949.37万元。
(二)部门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方便市民夜间出行,减少夜间交通事故。全年累计完成抢修、维修400余班次,保障了路灯亮灯率、完好率达98%,街道夜间光照度达标;为进一步提升背街小巷照明水平,在洞庭宫、莲花社区等6个社区中安装简易路灯32盏,确保群众夜间安全出行;实行夜间巡查制度,防范各类安全隐患,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每周集中进行一次夜间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提升城市夜景亮化水平,美化亮化城市。春节期间,在路灯杆上进行了安装“灯笼”、“中国结”等方式对城区街道进行了美化亮化装饰,增添了节日氛围;对城区高层楼宇亮化设施进行了维护维修,检修故障、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了亮灯率、完好率达标,提升了夜景整体水平。
3、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2.5%.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力量不足,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2、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已报废未及时进行清理。主要原因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3、路灯维护工作的日常巡查不到位、部分路灯故障处理不及时,路灯电费控制还有一定压缩空间。主要原因是路灯维护人员不足,维护高空作业车故障多。
4、路灯维护经费不足。主要原因是维护经费未按标准拨付以及每年新增亮化设施的移交程序不规范。
八、有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队伍建设,抓好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资产采购、使用以及报废各环节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
3、规范移交亮化设施的程序,加大路灯维护经费的投入,确保城区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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