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三)部门财务情况
(四)部门绩效目标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桃源县森林公安局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25570276893C,单位负责人:沙海波。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办、刑侦治安队、乌云界派出所及茶庵铺派出所,无二级机构。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20人,其中局本级20人。 2023年单位在编在岗22人,其中局本级20人。退休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县森林公安局划归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90.45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总额90.45万元。
2.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705.54万元,年内调整预算40.4万元,决算收入74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745.94万元。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70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3万元,项目支出219.71万元。部门决算支出74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9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2023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相继开展了“沅澧安澜”五打五整、“昆仑2023”、“平安长江”、“生态三湘2023”等一系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鱼捕捞违法犯罪、非法采砂采矿违法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加强对涉破坏资源环境类违法犯罪关联场所的巡查,为维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和民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 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
(1)确保桃源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大局稳定。
(2)受理涉林案件查处率99%以上。
(3)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顺利开展。
(4)森林火灾损害率控制在2%以内。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48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7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调整预算60.11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545.94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54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9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7万元。年末结转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19.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追加调整19.71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200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2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预算支出。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以“沅澧安澜”五打五整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了打击主业。
截至目前,我局共侦办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领域各类刑事案件39起(含省督案件2起、市级挂账督办案件1起),破案26起,其中,盗伐林木案1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案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7起,非法采矿案1起、非法狩猎案4起、滥伐林木案8起、破坏自然保护地案3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4起、失火案6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1起、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8人。
如:今年1月29日我局对桃源县沙坪镇竹山村竹海漂流旅游公司等三家公司在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破坏山林、侵占河道构建建筑物等3起破坏自然保护地案立案侦查。此案为全国第二起、我省第一起破坏自然保护地案。在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政法各家共同发力,经我局立案打击整治后,当地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己经拆除,林地生态恢复正在修复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3月9日,我局在本县三阳港镇查获刘登收购准备运往河南省邓州市的31.96吨松原木未经检疫,在该批木材中检测出松材线虫(活体),17日对刘登妨害动植物防疫刑事立案侦查。因松材线虫(活体)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外运带有松材线虫的疫木会突破松材线虫自然传播的途径,造成更多地区的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危害国家生态安全,该案已呈请列为省督案件。
(二)推动“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构筑食品药品环境安全屏障。
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11个科局建立了《桃源县打击整治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联动机制》,随后又召开了《打击整治食药环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随时随地掌握辖区各类违法犯罪动态,做到稳、准、狠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全县开展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4大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与县市场监管局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单,共梳理建立隐患排查重点43类,268条。组织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药品生产环节、药品使用环节、药品流通环节,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等9个领域的企业开展自查。联合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0处,商场、超市各45处,餐饮服务场所127处,现场没收违规渔具40件、劝阻违规垂钓人员300余人、消除非法捕捞隐患16处。
5月中下旬,通过联合巡查,我局茶庵铺派出所、乌云界派出所现场抓获利用网具和可视锚鱼工具在沅江干流禁捕鱼水域捕鱼的违法人员在禁渔区利用禁用的工具捕鱼,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移送检察机关,“春雷行动”初显成效。
(三)队伍管理常抓不懈,民警风貌焕发勃勃生机。
1.紧抓政治学习不放松。坚持党建引领,定期组织党员、民警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及森林公安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贯彻到每位党员和民警当中,用政治理论武装全体党员、民警的思想,不断提高党员、民警的思想觉悟。
2.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格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或干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等,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加强执法和素质教育,更加重视执法质量和执法安 全。从端正执法思想和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入手,立足实际、着眼实用、贴近实战,积极深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民警个人素质,重点强化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治安防范能力等。“以学带干、以干促学”,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提升了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4.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制度。关心民警身心健康,及时准确落实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为提高干警的文化品位,组织干警参加演讲、摄影、征文、春游、登山等有益向上的各种活动。提升机关食堂服务水平,9月初完成一楼办公区及专业森林消防队营房改造,设置了健身房、淋浴室、阅览室、会议室。5月份为干警进行身体检查等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使队伍面貌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以此打造干警之间协同互助、同舟共济的团队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严格奖惩,建立用人机制。倾力营造和谐、公平、合理的人才成长环境,使更多的年青人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今年上半年,我局新提拔了3名年青同志担任所长、教导员。在全局内开展“创先评比”活动,对局内人员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先进典型表彰工作,
(四)积极做好其他方面工作。
1.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纯洁队伍思想,增强党的纯洁性,确保党的先进性。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进一步凝心聚力,基层党建工作有条不紊。
2.加强学习培训。为及时掌握新的法规、政策,聘请县公安局业务专家对我局办案民警开展侦查业务培训,并由局长带队带领业务骨干在石门、新化等地森林公安局交流考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服务实战水平。
3.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局有帮扶任务的民警集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业务培训,到乡村振兴工作点杨溪桥镇金马村、岩吾溪村、冷家溪村走访群众42户。一是按照帮扶工作的标准和提示,为他们送去党的关怀和慰问品;二是认真谋划想方设法增加脱贫户的收入,积极为想在本地就业的群众提供就业信息;三是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清单,认真查找问题,结合村情民意,为点村的发展献策献力。
4.严格落实防火期内24小时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我局把森林防灭火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之一,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桃源县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县局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森林公安局为牵头单位,刑侦、治安、网监、交警等多警种密切协作机制。二是发挥派出所熟悉林情和社情优势,将责任分解到各派出所,夯实森林防火警力。三是开展演练培训,提升应急能力。2月,与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举办2023年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员培训班,我局专业森林消防队以《器材操作与配合(实践)》为主题进行了现场教学授课,全县28个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场等单位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培训,为今后的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7月,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联合承办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技能比武暨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升了基层单位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我局查处6起失火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失火案犯罪嫌疑人5人,形成有力震慑,有效遏制森林火案多发高发态势。
5、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媒体合作,全年在湖南法治、常德融媒、桃源融媒等媒体发表新闻报道19篇,通过宣传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森林警察光辉形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法的自觉性。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我局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和激情,工作效能低。少数干警的执法理念、思想观念、执法水平与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业务水平提升不明显,存在破解打击食药品犯罪短板。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水平和职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在队伍建设工作上虽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但还是有欠缺。主要是重视不够、干部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以促进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警务装备落后,森林公安技术侦查水平薄弱。因装备经费不足,警用装备老旧,配置也不到位,技术人才少,使用培训少,无法对警用装备进行高效准确的管理,未能使装备的效能充分发挥。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局民警要充分认识打击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以及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环境安全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谋划,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抓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尤其是要健全完善整体作战机制,积极协调县法院、检察院、林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管控方案,打破部门壁垒。要建立完善情报信息共享机制、会商研判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联合督导机制等,加强区域协作,形成合力围剿、全力攻坚态势。
(三)严格依法办案,加强督导问责。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侦办食药环领域犯罪案件,既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界限,又要突出打击重点,特别要将打击的矛头对准幕后操纵者、组织者、实际获利者,切实打准打狠、打出实效。重点工作主要做好:一是计划与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农村游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专项整治;二是与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早餐行业和水产品违法添加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三是继续抓好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各案件负责人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于典型案件要上报挂牌督办,对于先进个人要子以表彰奖励,对于思想、部署、措施、工作落后的个人,要予以批评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意识形态,创新方式方法。
我局准备进一步抓好责任“夯实”,坚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地”,健全完善已有的制度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到位;进一步抓好成效“结果”,通过责任落实和制度固化,确保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更加坚强坚定,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任何问题。
(五)筑牢思想防线,夯实清廉之基。
引导干部自律自警,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让纪律成为自律,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桃源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7分,自评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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