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7 09: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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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 )

(此页为封面)

2023年度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为财政预算全额事业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25565934767E,单位负责人:李平。单位内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给水管理股、排水管理股、燃气热力股、市政建设股。经县委编办核定编制101人,2023年单位在编在岗85人,另有退休人员11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城市供水、排水、计划用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地下管廊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涝及全县的水系治理,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的实施,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3、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巡查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县城区公共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的设施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

5、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执行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开展节水宣传、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城区燃气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城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管理全县燃气安全;负责对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7、负责县城区强弱电地下共同管沟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桃源县县城区地下共同管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区架空线缆入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强弱电共同管沟建设任务,以及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地下资源清空事宜。

8、负责拟订城市市政及公用设施建设年度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监督有关单位合理使用城建资金。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资产总额3536.97万元,负债总额2895.33万元,净资产总额641.64万元。

2.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9527.13万元,决算收入952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9527.13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9527.13万元。

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95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84万元,项目支出8472.29万元。部门决算支出952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84万元,项目支出8472.29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确保县城区安全供水、供气,对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以及供水、供气管网延伸建设

2. 部门2023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1.保证县城区的正常供水、安全供水,全年完成供水服务约1300万吨,计划新增供水户约2000户,计划新建供水主管网建设10公里、支管网20公里。

2、负责城乡燃气行业的执法和全县燃气行业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年度内无安全事故发生;编制城乡燃气发展规划,及燃气项目审批;全年计划完成新增燃气入户3000户,新建城乡供气主管网30公里、入户管网200公里。

3、每月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行抄收和核定,及时核拨污水处理费,全年预计拨付污水处理费约8237.02万元(含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4000万及污泥无害化处置费120万元),全年完成污水处理约1872万吨。

4、全年计划完成代征污水处理费1000万元。

5、全年计划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2200吨。

1)质量指标。污水处理水质达排放标准。

2)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3)成本指标。成本发生规范合理率100%

4)满意度。单位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175.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3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7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175.43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1054.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8631.52万元,上年结转21.8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8653.37万元。

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8472.29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年初

预算

上年

结转

本年

调整

可执行

指标

决算

金额

结转

结余


污水处理费

8120.17



8120.17

8120.17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

51.76



51.76

51.76


1

污泥无害处置费

108.23

5.86


114.09

114.09



仲裁律师费

20



20

20


2

自来水仲裁工作经费

23.5

15.99


39.49

39.49



地下管线普查

126.78



126.78

126.78


8450.44



8472.29

8472.29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模板,如无则填无。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模板,如无则填无。

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参考一般公共预算模板,如无则填无。

六、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年初绩效目标,逐项对应描述产出指标具体完成情况。

(二)部门绩效情况

1.供水入户及供水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安全供水1300万吨,实际完成1342.41万吨,完成率103.26%;新增用户2000户,实际已完成2091户,完成率104.55%,已完成文昌西路、桃纺K6、高新区站成二期等城区主管网建设8.7公里,完成率87%;已完金域国宾府、翰林院、金谷田园二期、未名湖畔等小区供水管道铺设15.47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77.35%。

2.供气入户及供气管网建设情况

全年计划新增用户3000户,实际已完成3019户,完成全年计划的100.63%,已完成城乡主管网建设31.6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05.33%;入户供气管道铺设227公里完成全年计划的113.5%。

3.污水处理费支出情况

全年共拨付污水处理费8120.17万元(含乡镇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补贴3907.17万元),处理污水1872.37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00.01%,其中:桃源县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043.18万元,处理污水814.98万吨;桃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48.84万元,处理污水61万吨;桃源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1354.56万元,处理污水704.39万吨;桃源县陬市污水处理厂拨付污水处理费594.95万元,处理污水292万吨。县一污和县三污按全年实际处理量拨款,二污和陬污按BOT协议拨款,二污拨付148.84万元,属20211112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泥无害化处置费用114.09万元。

4.代征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全年实际代征污水处理费1000万元,实际征收1043.18万元,超计划完成43.18万元。

5.污泥无害化处置情况

全年实际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1952.29吨,完成计划88.74%。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够。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仅967.05万元,实际支出为1054.36万元,资金缺口87.31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压力大,虽然年底预算进行了调整,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建议财政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打足预算。我中心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管和验收,确保全年工作指标如期完成。

二、资金监管力度有待加强。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办法,

八、 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够,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我中心认为应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给足预算。

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桃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5分,自评结果将在县政府预决算公开网址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作效能和履责效益。

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绩效自评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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