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惠农补贴结转结余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使用方案

来源: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4-30 16:24 【字体:

桃源县惠农补贴结转结余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使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提高粮食单产,推进粮食提质增效,保障粮食生产者利益,快速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湘农联〔2024〕12号)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我县耕地地力保护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年度安排计划

可使用资金金额:4362.99万元。

资金来源:

1.二年及以上结余资金5.89万元,其中适度规模经营补贴5.89万元。

2.问题整改收缴资金3673.07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3678.96万元。

3.结转两年以内惠农补贴资金684.03万元,在2024年统筹打卡发放。

二、2024年资金使用安排

(一)发展粮食生产资金:1724.75万元

1.粮食生产水稻秸秆综合利用215万元 。大力推行水稻秸秆还田,加大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力度,对秸秆还田实行补贴,提高粮食单产,稳定粮食面积。

2.粮食生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85.94万元。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耕地质量治理,喷施叶面阻控剂、撒施石灰措施等费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3.粮食生产机具作业补贴639.78万元,结算2023年高速插秧机、谷物烘干机、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打捆一体机作业补贴339.78万元,按照验收结果支付;用于2024年新购水稻生产环节中短板机具的作业补贴300万元,优先保障插秧机和抛秧机的作业补贴,以实际验收结果进行补贴支付,达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粮食单产的目的。

4.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684.03万元,结转资金与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统筹发放。

(二)支持粮食灾害损失补助:50万元

5.粮食灾害损失补助50万元,用于冰雪冻雨自然灾害损毁的连栋育秧大棚,每平方米补助50元。具体以实际验收为准。

(三)支持农田水利设施修复资金:384万元

6.28个乡镇农田水利设施修复补助384万元

(四)支持耕地抛荒治理资金:2204.24万元

7.耕地撂荒治理255万元。严守耕地红线,有效遏制耕地撂荒,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面积16966亩,图斑4461个,按150元/亩计算)。

8.耕地修复1949.24万元。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将恢复属性图斑进行修复治理成耕地,按700元/亩计算。经验收合格并举证后予以支付,同时报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2.加强监督管理。各实施部门在4月底按照支持方向细化方案,确定考核验收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有政策依据、有明细台账。农、财两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补贴资金。方案公示公开,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资金用到实处,起到实效。

3.保障资金安全。经验收合格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直接支付,闭环运行,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附件:1.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来源统计表

          2.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使用明细表

 

 

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来源统计表.docx

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及问题整改收缴资金使用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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