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佘家坪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佘家坪乡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佘家坪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桃源县佘家坪乡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桃源县佘家坪乡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护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0个,包括:政府、财政所、民政劳保站、计生服务站、农经站、水利站、林业站、文化站、安监站、建设站。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3人;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
第二部分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1,881.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5万元,和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额度结余;本年收入合计1,896.34万元,较上年增长75.1%,主要原因是:1、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大幅增加2、全镇经济发展、民生工程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81.3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余15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总计1462.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15.71万元,较上年增长1.6%,主要原因是:1、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投入大幅增加;2、全镇经济发展、民生资金投入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65.41万元,主要原因是:额度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32.42万元,占68.47%;项目支出383.28万元,占31.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5.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63%。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减了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85万元、对企业费用补贴1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桃源县佘家坪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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