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5 14:30 【字体:
2018年度陬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陬市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陬市镇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收入支出按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七、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陬市镇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陬市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镇位于桃源县的东北部,常德市的西部。省道1801线、1848线贯穿全镇,常张高速公路穿境而过。镇区东距常德市城区9公里,南距县城22公里。全镇共有20个行政村(居),全镇共有人口66851人,其中农业人口42683人。是桃源至常德的必经之地,开启着桃源的东大门,是桃源县的工业大镇。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独立编制机构10个,其中:行政机构 1个、事业机构9个。独立核算机构10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9个。

2、人员情况:人员编制数148人(其中:政府机关定编47人,财政所定编9人,站所定编92人),实有在职人员136人,其中:政府机关35人,财政所9人,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7人(计生站9人),综合执法大队37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4人, 村镇规划建设办7人,政务服务中心8人,农业站19人(其中经济办3人),离休人员1人,单位负担遗属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陬市镇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陬市镇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陬市镇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489.93万元,总支出总计为6174.15万元。上年结转35万元,本年结余350.78万元。

二、关于上陬市镇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24.93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380.823万元,占总收入的97.79%,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324.41万元增加1056.42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民政资金拨款增加及小城镇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2018年其他收入109.10万元,占总收入的2.21%.

三、关于陬市镇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7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7.55万元,占总支出60.7%;项目支出2426.6万元,占39.3%。

四、关于陬市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陬市镇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380.83万元和6065.0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88万元和97.45万元,增长39.57%和43.3%。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工资,社保等支出的增加和绩效评价及会计人员经费两个项目支出的增加而引起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18年较2017年有所增长。

五、陬市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按功能分类)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628.38

6415.83

6065.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90.25

1981.13

1853.81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5

5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7.47

205.95

99.34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9.31

137.19

119.5

十、节能环保支出


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49.03

2158.41

2145.83

十二、农林水支出


1034.43

1018.87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5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2.32

687.96

687.01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0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7.47

4.4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7.92

27.86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103.37

103.37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支出60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3.81万元,占总支出的31.39%,比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15万元增加1192.6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农村环境整治等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整,占总支出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4万元,占总支出的3.33%。比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5万元增加37.2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民政款项纳入核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5万元,占总支出的2.22%。比2017年医疗卫生支出138.28万元减少18.7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4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4.96%,比2017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4.51万元,增加1551.32万元,增加原因是小城镇建设项目增加。

农林水事务支出1018.87万元,占总支出的16.7%。比2017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244.09万元减少212.9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47万元,占总支出的0.07%,属地质灾害治理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27.86万元,占总支出的4.47%。

其他支出103.37万元,占总支出的1.67%。

六、收入支出按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收入分布情况:本年度收入6489.93万元,其中:政府机关3418.43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及道路建设271.72万元,扶贫资金15万元,城乡社区建设资金1839.51万元,农村一事一议的补助127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40万元),民政199.95万元,计生站143.19万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35.27万元,政务服务中心52.58万元,经济办12.56万元,农业中心92.6万元,安监站33.04万元,村镇规划办支出32.34万元,综合执法大队299.06万元。

支出分布情况:本年度支出6174.15万元,其中:政府机关3067.65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及道路建设271.72万元,扶贫资金15万元,城乡社区建设资金1839.51万元,农村一事一议的补助127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40万元),民政199.95万元,计生站143.19万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35.27万元,政务服务中心52.58万元,经济办12.56万元,农业中心92.6万元,安监站33.04万元,村镇规划办支出32.34万元,综合执法大队299.06万元。

七、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38.1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元,完成预算84.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1万元,公务接待费30.11万元。

2)会议费支出11.41万元,比上年减少1.34万元,完成预算89.49%。

3)培训费支出4.43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完成预算92.48%。

八、陬市镇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陬市镇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陬市镇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856.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643万元,主要是政府改造及道路维修623万元,采购电脑、打印机、纸张等办公用品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陬市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为1辆,为应急车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举措债务情况

我镇2018年度没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举措债务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中对财政绩效管理的新要求,我镇坚持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设,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基本按预算的目标完成,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现将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①、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全过程监控,以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②、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③、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④、2018年,陬市镇年初安排收入5988.87万元,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已按计划开展、按进度实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下一步打算

2018年,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指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接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陬市镇2018年度决算表

2018年陬市镇决算公开.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