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热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热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热市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热市镇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第三部分 热市镇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
2、项目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6、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与政策办法说明。
第五部分名称解释
一、单位职能职责
乡镇预算收入和支出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确定,本单位应当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其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包括机关,财政所,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所,综合文化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管理站,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民政和劳动保障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 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19年收支总预算2510.76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510.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28.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6.09万元,其他收入309.69万元,上年结转366.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51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34.8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9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89万元,农林水支出465.1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8.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1.1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7.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3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4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及各站所的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628.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的原因是项目建设支出增列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台。
5、举借债务情况说明。热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举借债务计划。
6、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与政策办法说明。详见附件热市镇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附件公开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2019年)。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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