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5、举例情况说明
6、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与政策办法说明
第四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五部分名称解释
第六部分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架桥镇党委政府主要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城市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乡镇居民群众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社会保障、文化综合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管理、综治维稳等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既包括镇政府机关本级预算,下设民政和劳动保障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农经站、水利站、林业站、文化站、安监站、环保国土城建站、财政所,还包括下属的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十个村。
第二部分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全镇预算总收入为3329.97万元,其中:1、拨入经费为960.46万元;2、乡镇财政拨款56.72万元;3、非税收入2.7万元;4、上级主管部门拨入2005.64万元;5、其他收入为163.95万元;6、上年结转139.73万元。
本年拨入经费960.46万元,其中:1、县拨政府机关经费拨款304.61(包括财政所)万元,其中:①行政管理事务及行政运行经费拨款252.50万元,②县拨养老保险26.13万元,③县拨行政单位医疗11.03万元,④县拨住房公积金14.96万元; 2、县拨站所事业经费277.16万,其中:计生办43万元,文化站16.76万元,农经站59.93万元,水利站23.72万元,林业站25.42万元,建设站38.19万元,安监站32.57万元,民政劳保站37.57万元。3、专项拨款收入127.37万元。主要是:①县拨政府部门专项资金20万元,②县拨村级专项经费107.37万元。
本年上级主管部门拨款2005.64万元,主要是:1、政府和各站所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的各项工作运行经费490.65万元;2、村级向上级各部门争取的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资金1514.99万元。
本年其他收入163.95万元,主要是:1、政府获得捐赠收入33.15万元,主要是当地企业家支援家乡发展进行的捐赠;2、村级向上级争取的相关工作经费及乡村振兴建设资金107万元。3、各村争取当地企业家支援家乡建设捐赠款18万元;4、经营收入0.8万元,是茶林村承包山林土地种植油茶获得的收入;4、发包及上交收入5万元,是马路村集体资产出租获得的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全镇总支出为3329.97万元。按单位分类是:1、政府机关支出578.02万元,其中:基本干部职工待遇保障资金192.01万元;公用运行经费支出86.13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其他补助资金78.64万元;项目建设安排资金220万元2、乡镇站所支出710.48万元,基中:财政所71.56万元,计生所76.08万元,文化站30.98万元,农经站93.93万元,水利站53.88万元,林业站52.18万元,建设站72.89万元,安监站53.97万元,劳保站81.48万元,民政办123.53万元。3、村(居)民委员会支出2041.48万元。
按经济分类是:一、基本支出814.36万元,占总支出24.45%。1、工资福利支出为604.34万元,占总支出18.15%;2、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为196.20万元,占总支出5.8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其他支出为13.82万元,占总支出0.42%,主要是政府及各站所遗属补助支出。二、专项支出474.14万元,占总支出14.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3万元,主要是民政上的优抚、困难补助、临时救助资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三、村级财务支出2041.48万元,主要是:1、村级人员经费支出297.54万元,2、公用支出160.68万元,3、专项资金支出1583.26万元。其中包括:①农村环境整治经费168.96万元,②村级服务群众经费20.70万元,③社区惠民项目资金88万元;④村级项目建设支出1305.60万元。
三、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人员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预算中,政府机关、财政所、卫计办人员在职津补贴按桃财发(2015)7号文件精神安排,农经站、水利站、林业站、建设站、文化站、安监站、民政劳保站,其基本工资和县拨绩效工资全部打卡发放。
(二)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1、2018年度收入实际为1725.06万元,本年度预算收入为3329.97万元,较去年增加1604.91万元。主要因为2019年架桥镇确立为桃源县乡村振兴示范片,政府及各村居在乡村振兴方面争取的上级资金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入都大大增加。
2、2018年度支出实际为1515.66万元,本年度预算支出3329.97万元,较去年增加1814.31万元。主要因为:①2018年度决算中主要针对预算内拨款经费进行核算,村级等其他支出不在其中;②本年度村级新增党建联络员及辅警,人员经费有所增加;③本年度乡村振兴示范片以及集镇农贸市场建设投入资金量比较大。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以及事业单位、村居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7.9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架桥镇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架桥镇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3.32万元。
5、举例情况说明
2019年我镇无举债情况
6、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与政策办法说明
(1)安排情况分配情况
截止预算公开日期前,2019年度上级下达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①产业扶贫资金,今年下达金额33万
相关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已按照既定项目开展进度及时足额发放
(2)相关政策办法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的通知》(财农[2018]20号)等政策办法。
第四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
2019年架桥镇人民政府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五部分名称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桃源县架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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