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黄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黄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06 10:30 【字体:

2019年黄石镇政府“三公”经费预算表.xlsx

2019年黄石镇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6、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及相关政策办法

(1)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相关政策办法

7、举借债务情况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

4、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9年黄石镇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件)

七、黄石镇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

 

 

 

 

黄石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黄石镇政府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乡镇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本镇居民群众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着重落实脱贫攻坚、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社会保障、文化综合服务、农林水利、社会管理、综治维稳等工作,并在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部门预算包括:1、黄石镇政府机关预算;2、镇政府下属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综合文化站、水利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林业管理站、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监督所、规划建设环保站等8个事业站所预算;3、本镇下属17个村居委会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黄石镇政府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其他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大、政协组织工作活动经费、村居运转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

黄石镇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1547.41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47.4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95.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45.45万元,其他收入406.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54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17万元,农林水支出84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4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82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3.9万元,包括人大主席团工作和活动经费1.5万元,政协联络组工作和活动经费1.5万元,村居运转经费360.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黄石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05.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56万元,上升12.3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降低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1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黄石镇政府共有车辆3台,其中: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3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黄石镇政府2019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5.06万元。

6、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及相关政策办法

(1)安排分配情况

截至预算公开日期前,2019年度上级下达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村 项目内容 财政资金金额 上级文件

1新湾村 大堰组拦河坝整修 5万元 常扶办发[2018]11号

2金洪社区 果蔬种植 26万元 桃扶联[2019]1号

3茶源村 李坪公路硬化 10万元 桃扶联[2019]1号

相关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已按照既定项目开展进度及时足额发放。

(2)相关政策办法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17]21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的通知》(财农[2018]20号)等政策办法。

7、举借债务情况

黄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举借债务计划。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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