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港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三阳港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阳港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三阳港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人才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基本情况
三阳港镇位于桃源县中西部,距县城18公里,现全镇共辖13个村居,行使行政职能,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属于一级会计单位。
二、机构设置
本镇独立编制机构9个,其中:行政机构 1个、事业机构8个。独立核算机构9个,其中:行政机构 1个、事业机构8个。
本镇人员编制数98人(其中:政府机关定编42人,站所定编56人),实有在职人员69人(其中:政府机关25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3人,综合文化站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1人,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6人, 林业管理站4人, 民政和劳动保障站5人,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10人, 水利管理站5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阳港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三阳港镇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重点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527.67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28.0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91.75万元,减少2.6%,主要是因为上级拨款数减少。2020年度支出总计3527.67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27.8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91.75万元,下降2.6%,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上面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99.59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4.53万元,占90.2%;上级补助收入205.06万元,占6.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0万元,占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99.79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928.1万元,占60.3%;项目支出1271.7万元,占3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37.6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94.75万元,减少2.8%,主要是因为收入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37.6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94.75万元,减少2.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9万元,增长0.5%,主要是因为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0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585.65万元,占20.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1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14.8万元,占7.4%;农林水支出1393.32万元,占48%;城乡社区支出233.87,占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0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代表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67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持不变是因为都无因公出国。与去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都无因公出国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去年初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规划。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预算持平原因是都没有进行维护,费用为0。与去年与上年相比减少8.42万元,减少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8个、来宾4852人次,主要是督查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阳港镇人民政府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0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5.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2.2 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增加运行经费,保障机关运行稳定。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4万元,用于召开各部门相关工作会议,人数8000人,内容为各个部门方面推进工作;开支培训费3.7万元,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全面脱贫攻坚方面会议。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关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无重点项目支出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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