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
理公港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总预算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乡镇机关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城市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社区居民群众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社会保障、文化综合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社会管理、综治维稳等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独立编制机构10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政府机关),事业机构9个(财政所,农经,安监,林业,水利,建设,计育,文化,民保)。独立核算机构9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政府机关,财政所),事业机构8个(农经,安监,林业,水利,建设,计育,文化,民保)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乡镇机关本级预算,下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还包括下属的十七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理公港镇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预算管理。我单位2021年没有公共财政拨款(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没有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没有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财政经费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还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一)理公港镇2021年收支总预算5879.01万元。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879.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45.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万元,其他收入3798.30万元,上年结转101.49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2445.25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3787万元。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587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37.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4.81万元,城乡社区68.02万元,农林水410.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9.11万元,其他支出3873.32万元等。支出较去年增加2445.2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其他支出增加3873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9.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5.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5万元。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033.79万元,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9.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29.3万元,上升99.7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9.9万元,用于召开各项会议,其中机关预算7.15万元,站所预算27万元,村居预算25.75万元,内容为会议用印刷等费用;开支培训费10.32万元,用于开展各项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等活动,预算为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我县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和经费控制。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1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中对财政绩效管理的新要求,我镇坚持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设,理公港镇2021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9.22万元。
1、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全过程监控,以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2、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3、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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