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郑家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 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 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制定并实施本乡镇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规划,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场镇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业兴镇,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农村的贯彻实施。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普法教育,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搞好群防群治,维护村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环境。
制定并实施年度党务,行政工作计划,协调农经、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工商、供销、金融、城建等单位间的关系,抓好本辖区内的党务、群团、广播、文化、教育、卫生、财政税收、计划生育、民政、物价、交通、劳动保障、安全、国土管理和村镇建设等工作,促进辖区内的公益事业,公共事业和社会各项工作发展。
(二)机构设置。
由政府机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退役军人服务站,还包括下属的2个社区居委会和12个行政村等部门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部门预算只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3,671.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71.77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771.75 万元,主要是专项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3,671.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504.43 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8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4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300.0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2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 1,223.1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6.9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71.75 万元,主要是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671.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504.43 万元,占 40.97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83 万元,占 8.85 %;卫生健康支出 12.49 万元,占 0.34 %;节能环保支出 300.00 万元,占 8.17 %;城乡社区支出 220.00万元,占 5.99 %;农林水支出 1,223.11 万元,占 33.31 %;住房保障支出 36.90 万元,占 1.0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万元,占 1.3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847.5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2824.25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4.43 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各个部门事务、人大事务、财政事务、党委事务等一般公共服务部门的行政运行费用、人员工资以及相关专项业务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83 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民政定补等方面;卫生健康支出 12.49 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 300.00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 220.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活设施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农林水支出 1,223.11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及水利等专项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36.9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教育、抢险救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41.7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7.01万元,下降58.76 %,主要是预算口径调整,产生较大减幅。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6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9.6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 0.01 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及公务接待经费核准制度,控制接待费用增长。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7.20 万元,拟召开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会议,人数66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环境卫生整洁、违规违建拆除、安全生产;培训费预算 8.43万元,拟开展农村支农业务、农业统计及安全生产等培训,人数 7500 人,内容为农村支农业务、农业统计及安全生产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687.70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671.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47.51 万元,项目支出 2,824.25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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