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03 15:05 【字体:

2022年陬市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A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A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B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C

1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D

1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A、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30、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3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33、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附表

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3、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做好乡镇居民群众工作,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抓好招商引资,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

陬市镇人民政府机构数为7个,包括陬市镇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陬市镇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739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95.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5.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739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70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0万元,农林水支出256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5.8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39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0.64万元,占比5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8万元,占比0.68%;卫生健康支出20.42万元,占比0.27%;城乡社区支出1020万元,占比13.79%;农林水支出2568.81万元,占比34.74%;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比0.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534.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7.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发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办公设备购置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遗属补助及丧葬抚恤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860.5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271.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站所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138.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718.81万元,用于城区环境卫生而发生的环卫劳务外包支出270万元,用于柳西大道西延线路灯电费及路面保洁支出150万元;资本性支出2450万元,主要用于修理修护城乡道路1700万元,为城乡发展提供保障,用于城区河道清淤砍杂费用15万元,用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339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50万元,用于城区清扫保洁4万元,用于扬尘治理2万元,用于城区污水管道建设2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工作20万元,用于堰塘整修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75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8.08万元,上升17.2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了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会议费纳入了接待费中。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0.6万元,拟召开55会议,人数1375人,内容为工作会议等;培训费预算12.9万元,拟开展49培训,人数975人,内容为就业技能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乡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77万元,项目支出4860.5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陬市镇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