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夷望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夷望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7 11: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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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夷望溪镇人民政府机构数为6个,包括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夷望溪镇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9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9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36.64万元,主要是加大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59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2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55万元,农林水支出171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其他支出7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36.64万元,主要是财政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9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93万元,占2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12万元,占8.09%;卫生健康支出17.39万元,占0.48%;城乡社区支出57.55万元,占1.60%;农林水支出1715.45万元,占47.67%;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占0.72%;其他支出765万元,占21.2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62.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医疗救助、民政管理支出、村居民众相关补贴等方面;商品和服务支出284.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3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448.26万元,主要用于站所及村级运转等方面;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7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社会保障就业及农林水专项支持等方面;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方面;资本性支出5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林水专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其他支出3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等其他专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84.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3万元,下降0.12%,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共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降低0.2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不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乡村振兴工作调度、防汛抗旱等会议,人数每次约为4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各村居具体实施目标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防汛演练、专业技能培训、消防安全演练等培训,人数每次约30人,内容为防汛演练、消防技能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5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52万元,项目支出283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夷望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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