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7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7人。
桃源县剪市镇辖行政村(居)9个,政府机关1个,下设6个站所,包括: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人民政府本级及财政所
2、5个乡镇站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3、9个村(居):剪家溪居民委员会、中巷口居民委员会、喜雨村民委员会、沙萝村民委员会、狮子殿村民委员会、双龙村民委员会、八公桥村民委员会、十字路村民委员会、玉皇殿村民委员会。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15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37.4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15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4.10万元,其他支出16.5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农林水支出889.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入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137.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4.10万元,占31.54%;其他支出1.52万元,占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万元,占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0万元,占12.01%;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45.16万元,占2.11%;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占4.21%;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占3.84%;农林水支出889.20万元,占41.6%;交通运输支出35万元,占1.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占0.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44.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393.1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机关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文化旅游和群众体育发展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3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方面;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自然环境保护和农村电网建设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农林水支出88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业发展、农村水利支出及农林水基本建设等方面;交通运输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公路建设等方面,还有一系列其他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剪市镇人民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万元,占100%。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0.66万元,下降41.46%,主要原因是本镇厉行节约,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等措施,控制接待费增长,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比较稳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20次会议,人数1300人,内容为经济工作会议,七一会议,八一会议,村干部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7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贫困户技能培训等;拟举办工会活动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2.1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152.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4.31 万元,项目支出 1408.17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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