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7 10: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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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域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 收支总表

2 收入总表

3 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 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 政府采购预算表

24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 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 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 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2、拟订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扶持和发展第三产业,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发展社区系列服务,强化服务功能。

3、发挥村委会在城镇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和帮助村委会搞好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4、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民政工作,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农村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6、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城市建设、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8、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人大、政协工作;承办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9、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人民武装工作,承办民兵预备役登记训练、征集新兵、战时动员、人民防空、国防教育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1、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政府、人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有关赋权事项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农业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全镇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镇年度财政决算;监督和管理全镇各项财政收支;指导镇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农业税的征管以及其他属于财政管理和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工作。

4、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工业、水利、 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湿地保护、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0)、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7、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渔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成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乡镇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负责执行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协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指南编制;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的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等业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协助对政务服务过程及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的相关工作,受理和处理服务投诉;负责协助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4、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办考评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本级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下属事业站所。

3、纳入本单位预算的村级有16个:大兴居委会、万寿宫居委会、沙坪村、金明村、西溪村、湖湘坪村、竹山村、乌云界村、红官村、兰坪村、赛阳村、芦花社区、太平村、新跃村、向阳村、老屋棚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53.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8万元,农林水支出118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00万元,其他支出705.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5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69.98万元,占18.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34万元,占10.74%;卫生健康支出21.68万元,占0.6%;农林水支出1181.00万元,占32.92%;住房保障支出35.00万元,占0.98%;节能环保支出265.00万元,占7.39%;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占2.23%;交通运输支出45.00万元,占1.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0万元,占0.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00万元,占5.02%;其他支出705.00万元,占19.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执法大队经费支出80万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支出175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支出70万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支出13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转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各站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等方面;沙坪镇道路建设专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镇域内道路建设等方面;沙坪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沙坪镇社会管理事务专项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管理事务等方面;沙坪镇农林水事务专项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林水事务等方面;沙坪镇乡村环境整治专项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环境整治等方面;沙坪镇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专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等方面;沙坪镇乡村振兴专项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沙坪镇自然资源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等方面;村级运转经费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村级运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5万元,上升0.41%,主要原因是新晋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工资和公积金基数上调,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落实过紧日子。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190次会议,人数3750人,内容为重点工作安排与部署、紧急工作调度等;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15次培训,人数163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业务培训、农业知识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1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17.1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万元,项目支出288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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