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0 16:5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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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做好乡镇居民群众工作,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增加居民收入,抓好招商引资,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履行职能。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并在内设机构或事业站所的主要职责中予以明确。

(二)机构设置。

陬市镇人民政府机构数为7个,包括陬市镇人民政府本级,财政所,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10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60.38万元,主要是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10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82.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1.69万元,农林水支出2893.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60.38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07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2.49万元,占15.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0万元,占0.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9万元,占4.69%;卫生健康支出23.81万元,占0.34 %;节能环保支出858万元,占12.12 %;城乡社区支出1481.69万元,占20.93 %;农林水支出2893.25万元,占40.87 %;交通运输支出300万元,占4.24%;住房保障支出47.38万元,占0.6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0.42%;其他支出30万元,占0.4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66.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112.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724.18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438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240.04万元,比上年预算255万元减少14.96万元,下降5.87%,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05万元,主要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完善了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用于工作会议费用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0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73万元,项目支出6142.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桃源县陬市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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