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表
26、单位人员信息情况表
27、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2、拟订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扶持和发展第三产业,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发展社区系列服务,强化服务功能。
3、发挥村委会在城镇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和帮助村委会搞好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4、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民政工作,拥军优属、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农村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6、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城市建设、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等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8、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人大、政协工作;承办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9、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人民武装工作,承办民兵预备役登记训练、征集新兵、战时动员、人民防空、国防教育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1、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政府、人大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政府、人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有关赋权事项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3、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农业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全镇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镇年度财政决算;监督和管理全镇各项财政收支;指导镇村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农业税的征管以及其他属于财政管理和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工作。
4、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工业、水利、 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畜牧兽医、水产渔政、水利、移民开发、湿地保护、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
6、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7、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渔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成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民族宗教、侨务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乡镇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负责执行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协助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指南编制;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的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等业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协助对政务服务过程及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的相关工作,受理和处理服务投诉;负责协助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4、退役军人服务站
工作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办考评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源县沙坪镇人民政府机关本级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下属事业站所。
3、纳入本单位预算的村级有16个:大兴居委会、万寿宫居委会、沙坪村、金明村、西溪村、湖湘坪村、竹山村、乌云界村、红官村、兰坪村、赛阳村、芦花社区、太平村、新跃村、向阳村、老屋棚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2.67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1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57.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1.6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8.85 万元,农林水支出 145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0.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265.0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52.48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45.0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 万元,其他支出 605.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542.6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1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57.38 万元,占 20.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41.66万元,占 10.69 %;卫生健康支出 18.85 万元,占 0.46 %;农林水支出 1454.42 万元,占 35.20 %;住房保障支出 90.88 万元,占 2.2 %;节能环保支出 265.00 万元,占 6.42 %;城乡社区支出 152.48 万元,占 3.69 %;交通运输支出 45.00 万元,占 1.0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00 万元,占 0.4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80.00 万元,占 4.36 %;其他支出 605.00 万元,占 14.6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49.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280.7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费 支出 152.48 万元,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支出 347.88 万元, 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支出 160.41 万元,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支出 231.49 万元, 退役军人服务站运转经费 支出 112.47 万元,主要用于各站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等方面;沙坪镇乡村环境整治专项支出 265 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环境整治等方面;沙坪镇乡村振兴专项 支出 35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 沙坪镇社会管理事务专项 支出 286 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管理事务等方面;沙坪镇道路建设专项 支出 85 万元,主要用于镇域内道路建设等方面;沙坪镇农林水事务专项 支出 34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林水事务等方面; 沙坪镇自然资源专项 支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等方面; 沙坪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 支出 215 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沙坪镇灾害防治及应急经费专项 支出 180 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等方面;村级运转经费 支出 535.05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村级运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6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73.4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14.41 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 6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10万元,主要是因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核算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运行维护费用。将沙坪镇政务服务中心、沙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沙坪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沙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沙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列入预算,2024年已完善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4万元,拟召开 防汛抗旱、乡村振兴、森林防火、卫生清洁等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乡村振兴各村居具体实施目标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89万元,项目支出3280.7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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