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木塘垸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木塘垸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木塘垸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护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木塘垸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单位辖行政村居7个(庆兰社区、正洪社区、金山村、湖田村、马鞍坡村、孔家河村、仁丰村),政府机关1个(桃源县木塘垸镇人民政府),下设5个站所,包括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木塘垸镇人民政府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仅含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50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0.9万元,减少12.28%,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50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7.04万元,占98.8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0万元,占1.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13万元,占52.10%;项目支出1200.91万元,占47.9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0.9万元,减少12.10%,主要是因为相关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54万元,减少10.25%,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1万元,占24.07%;国防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0.4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0.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81万元,占7.34%;卫生健康(类)支出74.08万元,占3.03%;节能环保(类)支出10.43万元,占0.43%;城乡社区(类)支出140.49万元,占5.74%;农林水(类)支出1288.16万元,占52.63%;交通运输(类)支出10万元,占0.41%;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5万元,占1.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52万元,占0.72%;住房保障(类)支出24.18万元,占0.9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40万,占1.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43万元,占0.74%;其他支出20万,占0.82%。(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要求到类级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70.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7.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09.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69.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5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控制接待人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4.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61.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38.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该类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8个、来宾1179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我镇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油费及车辆保养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7.09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5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1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1.41万元,降低53.90%。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77万元,用于召开经济会议、安全生产等会议,人数650人;开支培训费0.09万元,用于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人数5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2023年度制定和组织实施了本区域内发展规划;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促进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社会维稳、安全生产;负责完成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层党建、城镇管理、农业农村、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科教文卫等综合性事务性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2、随着对预、决算编制工作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数据编制要求越来越精准、规范;时间紧、任务重;加之现行决算工作与实际账务处理工作的衔接还存在一定差异;会计人员业务量明显增加,人员紧缺,加之业务操作水平有限,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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