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看守所帮助“五无”刑满释放人员回家
现年28岁的张某,是云南省德宏州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7个月,羁押在桃源县看守所,1月29日将刑满释放。然而,即将走出看守所的他因联系不到家人,且自己处于无身份证件、无钱财、无手机、无法提供健康码、无法提供行程码的“五无“窘境,如若就此回归社会,之前管教民警的一番努力又将归零。
掌握这一情况后,看守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报告给局领导并作了具体安排,表示要让张某顺利到家。1月29日,在给张某办理完出所手续后,又给其办理了无法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身份证件的证明,并为其筹措了1000元路费,随后还将其送往常德市汽车总站,搭上了回家的客车。
临上车前,张某对看守所管教民警一再道谢,表示今后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辜负桃源管教民警的教育帮助之恩。
(编辑:官必珍)
(审核:谭琳琳)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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