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一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自首
4月18日下午,石门籍涉恶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其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桃源县公安局陬市派出所自首,至此,一个以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方式讨债的涉恶团伙被彻底摧毁。
桃源县城万寿桥社区的居民刘某明,以高出银行数倍的利率向他人发放高利贷,为了催讨本息,他先后纠集王某,江某均,胡某等人,对欠债人采取纠缠骚扰,谩骂殴打、非法拘禁手段逼债。2018年2月12日,刘某明找到欠债人刘某军,要江某均安排人帮忙看守讨债。张某均便安排周某、胡某过来,把刘某军非法拘禁在某宾馆,对其殴打并逼刘某军写下欠条,直到12小时后才让刘某军离开。公安机关还查明刘某明等人对其他欠债人邵某、文某等人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逼债。
去年9月,刘某明落网后,团伙成员王某、刘某、江某均、江某木先后自首,周某、胡某在逃。今年元月,桃源县人民法院对刘某明等5人全部做了有罪判决。今年2月,周某落网,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4月18日,胡某也在其家人的陪伴下自首,至此,该团伙所有成员全部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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